科技項目疑難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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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文件
《慈湖高新區科技創新獎勵暫行辦法》
二、申報類別及清單
(一)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申報清單:
1.《慈湖高新區科技創新獎勵申請表》(附件2,企業蓋章、法人代表簽字);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
3.最新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企業申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獎勵,請提供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證書或《省科技廳關于公布安徽省高新技術培育企業名單的通知》文件的復印件。
(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院士工作站
申報清單:
1.《慈湖高新區科技創新獎勵申請表》(附件2),企業蓋章、法人代表簽字;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
3.獲批文件復印件。
(三)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技術創新引導計劃等國家級科技計劃項目;省科技攻關等省級科技計劃項目
申報清單:
1.《慈湖高新區科技創新獎勵申請表》(附件2),企業蓋章、法人代表簽字;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
3.獲批文件、2020年省資金到賬證明材料(蓋章)。
(四)對立項的國家火炬計劃、星火計劃等未配額國家經費的國家科技計劃項目,以及參加并入圍中國創新創業大賽決賽的項目
申報清單:
1.《慈湖高新區科技創新獎勵申請表》,企業蓋章、法人代表簽字;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
3.獲批文件復印件。
(五)國家科學技術獎、省科學技術獎
申報清單:
1.《慈湖高新區科技創新獎勵申請表》,企業蓋章、法人代表簽字;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
3.獲批文件復印件。
(六)科技成果登記
申報清單:
1.《慈湖高新區科技創新獎勵申請表》,企業蓋章、法人代表簽字;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
3.省科技成果登記系統成果登記證書。
(七)高新技術產品
申報清單:
1.《慈湖高新區科技創新獎勵申請表》,企業蓋章、法人代表簽字;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
3.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獲批文件。
(八)鼓勵企業創辦科技企業加速器、孵化器、眾創空間
申報清單:
1.《慈湖高新區科技創新獎勵申請表》,企業蓋章、法人代表簽字;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
3.獲批文件復印件。
(九)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國家、省年度績效考核中獲得優秀
申報清單:
1.《慈湖高新區科技創新獎勵申請表》,企業蓋章、法人代表簽字;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
3.獲批文件復印件。
三、申報材料截止時間
申報材料截止日期:2023年3月3日。
四、相關要求和說明
(一)申報材料按申報類別分開報送(注:一個申報項目填寫一張申請表并附證明材料)。報送紙質材料一式1份(建議企業自行留存1份),同時報送《慈湖高新區科技創新獎勵申請表》電子版。
(二)請在規定時間內將申報材料按照要求報送至慈湖高新區科技局審核,逾期不予受理,視為自動放棄申請獎勵。
(三)請企業申報獎勵時務必確保無信用問題,并提供真實的資料和憑證,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則拒絕獎勵,并在三年內取消其享受高新區管委會相關優惠政策的資格,已資助的金額如數收回,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慈湖高新區科技創新獎勵暫行辦法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構建“3+1”主導產業體系,全力推動高新區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激發各類創新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升園區整體創新水平,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結合高新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實施范圍
適用于工商、財稅、統計關系均在慈湖高新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開展正常經營活動的企事業單位。重點支持高新區節能環保及新材料、電子通信、智能制造和現代服務業等產業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創新性強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存在違規、侵權、違法及重大安全環保事故等行為的,不予扶持。
二、科技創新獎勵內容
(一)提升企業產業創新能力
1.對首次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40萬元(市級15萬元,區級25萬元);對重新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區按1:1分擔;對納入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在次年獲市級推薦并參加省級高新技術企業專家評審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獎補資金由市區按1:1分擔(本條款與上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獎勵可重復享受)。
2.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市級政策之外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2萬元獎勵;對首次認定為省級重點實驗室的,給予100萬元獎勵獎勵資金由市區按1:1分擔,首次認定為市級重點實驗室的,市級政策之外給予2萬元獎勵。對省級、市級績效評價獲優的新型研發機構分別給予20萬元和10萬元獎勵,獎補資金由市區按1:1分擔。
(二)加快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3.對獲得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技術創新引導計劃等國家級科技計劃項目的,以及省科技攻關等省級科技計劃項目,按國家、省下撥經費的10%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50萬元。
4.對立項的國家火炬計劃、星火計劃等未配額國家經費的國家級科技計劃項目,以及參加并入圍中國創新創業大賽決賽的項目,在市級獎勵的基礎上,一次性獎勵5萬元。
5.在市級政策之外,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完成單位排名前三)的企業獎勵30萬元,對獲得省科學技術獎一二、三等獎第一完成單位的,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
6.鼓勵企業開展科技成果登記工作,每登記1項符合省廳加權數科技成果范圍的科技成果獎勵企業0.3萬元,每登記1項其他類別科技成果獎勵企業0.05萬元,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5萬元。對當年獲得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企業,按照0.2萬元/件獎勵。
(三)優化創新創業載體建設
7.鼓勵創辦科技企業加速器、孵化器、眾創空間。當年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科技加速器或孵化器的分別獎勵50萬元和3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區按1:1分擔,在市級政策之外對認定為市級科技加速器或孵化器的,獎勵10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眾創空間,在市級政策之外,分別給予25萬元、15萬元、10萬元獎勵。
8.對高新區內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國家、省年度績效考核中獲得優秀等次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區按1:1分擔。
9.對經項目評審且符合條件的孵化企業,自用房啟用之日起,前兩年免收房屋租賃費,第三、四、五年減半收取。每戶企業減免面積不超過500 m,對超出500m以上的部分面積按規定收取房屋租金。符合條件的孵化企業在5年內繳納的各項稅收高新區留存部分,由高新區給予企業70%獎勵給予孵化器30%,作為孵化資金。扶持期限自企業入孵化器年度起,至企業退出年度之內可享受稅收獎勵政策,最長不超過五年。稅收獎勵政策與以上房租減免政策不可同時享受,三年內企業注冊地不予變更。
10.鼓勵孵化器畢業企業繼續在高新區生產經營,參照招商引資政策,一事一議。
11.對國家重點高?;虼笤捍笏诟咝聟^建立的產業創新研究院等重大創新載體,扶持費用一事一議。
12.對當年完成省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備案申報并獲市科技局推薦的,在市級政策之外,給予2萬元啟動資助;對獲批省級及以上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區按1:1分擔。對當年新獲省備案的院士工作站獎勵5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區按1:1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