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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精特新、兩化融合、技改、智能制造、上市掛牌補貼!長沙市望城區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申請條件范圍和獎勵補助說明
以下小編將為大家具體講講長沙市望城區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申請條件范圍和獎勵補助,具體包括長沙市望城區專精特新、兩化融合、技改、智能制造、上市掛牌補貼等,詳情如下,需要咨詢申報的企業單位可以免費咨詢小編為您解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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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望城區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申請范圍
本政策適用獎補對象,必須是在望城注冊經營并依法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以及符合要求的服務機構等。
長沙市望城區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申請補貼獎項設置
(一)支持企業提升實力
1.發展速度獎。(1)對納統在庫[1]兩年以上(含兩年)的企業,若當年產值和營業收入[2]同比增速達15%以上(含15%)且利潤為正增長,獎勵3萬元;(2)對當年產值凈增1億元以上(含1億元)的企業,按照每凈增1億元獎勵5萬元的標準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30萬元;(3)對當年產值或營業收入首次超過50億元、100億元的企業(集團[3]企業申報須經審核認定)分別獎勵50萬元、100萬元。(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2.“入規”獎。(1)對當年首次入規[4]且承諾持續在庫納統兩年以上的企業每家獎勵20萬元,按照首年獎勵15萬元,次年獎勵5萬元的方式分兩年發放獎勵;(2)退規企業再次發展成為規上企業的,每家獎勵10萬元。(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3.“上市(掛牌)”獎。(1)對納入省、市上市后備企業庫的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完成股改并啟動上市的企業獎勵30萬元;(2)對在湖南股權交易所科技創新專板、標準板完成掛牌的企業獎勵20萬元;(3)對在新三板基礎層掛牌的企業獎勵30萬元,對在新三板創新層掛牌的企業獎勵60萬元;(4)對擬在A股首發上市的企業分三個階段給予總額500萬元獎勵,第一階段為企業在中國證監會湖南監管局進行上市輔導備案后,獎勵100萬元,第二階段為企業向中國證監會或證券交易所遞交上市申報材料并獲受理后,獎勵200萬元,第三階段為企業上市發行后,獎勵200萬元;(5)對注冊地和納稅地在我區的企業,登錄境外主板,一次性獎勵500萬元;(6)以上獎勵均按“分段計算,不重復享受”原則,企業掛牌或上市涉及轉層、轉板的,獎勵金額按最優一次進行補差;(7)對于企業在股份制改造時以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和除股票溢價發行以外的其他資本公積轉增注冊資本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或者在企業改制、重組過程中,對于同一實際控制下的股權調整與轉讓、持股方式的變更(如直接持股變為間接持股)等重組情形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由受益財政按“一事一議”原則研究,依法予以支持。支持上市企業限售股股東在本地證券公司減持。(牽頭單位:區金融辦)
4.“專精特新”獎。(1)對當年被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的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產品認定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2)對當年新認定為工信部“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市級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5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二)支持企業科技創新
5.研發遞增獎。(1)對當年研發經費投入[5]總量排名前十且增速高于全區平均增速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2)對當年研發經費投入增速排名前十且總量達500萬以上(含)的企業,給予5萬元獎勵。研發經費投入以統計聯網直報系統中最終年報數據為準。(牽頭單位:區科技局)
6.高企認定獎。(1)對首次通過認定和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2)對新落戶且首次在望城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科技局)
7.成果轉化獎。(1)支持企業承接校所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許可)并在區內轉化,經認定登記后,按政策期內實際支付額的2%給予一次性補貼,單個企業每年累計最高30萬元;(2)區內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創新主體開展技術輸出(含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技術服務、技術咨詢),經認定登記后,按成交額0.2‰予以補助,每家單位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政府項目合同不包含在內);(3)對單位從事技術合同項目管理、登記的相關人員,根據登記項數按100元/項的標準給予補助,每家單位最高補助不超過5萬元。(牽頭單位:區科技局)
8.創新平臺獎。(1)對當年新認定為“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市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2)對當年確定為湖南省先進制造業集群、中小工業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培育對象促進組織的給予20萬元獎勵;對當年確定為湖南省先進制造業集群、中小工業企業特色產業集群促進組織的給予30萬元獎勵;對當年通過國家先進制造業產業集群競賽初賽、決賽的促進組織,分別給予50萬元、80萬元獎勵;對當年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給予其運營管理機構50萬元獎勵;(3)對當年獲批國家、省級、市級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創新中心等創新平臺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獎勵;(4)對當年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核心服務機構、創新創業基地的,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獎勵(不含重新認定)。(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三)支持企業融合發展
9.“兩化”融合獎。(1)對當年通過工信部“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評定的企業,達到AAA級、AA級、A級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2)對當年新獲得省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標桿企業的,給予20萬元獎勵。(不含重新認定)。(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10.“兩業”融合獎。對當年新獲得國家級、省級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試點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發改局)
11.“軍民”融合獎。對當年獲得新增“三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保密資格認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裝備承制單位資格認證)的企業,每證給予15萬元獎勵(不含重新獲得)。(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12.信息化建設獎。(1)對當年新獲得國家、省、市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和應用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2)對當年新獲得省級“上云上平臺”標桿、省級“5G+工業互聯網”示范工廠的,給予2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四)支持企業技術升級
13.智能化升級獎。(1)對當年新認定為國家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揭榜單位、省級智能制造示范企業、市級智能制造示范(試點)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10萬元;(2)對當年新認定為國家級智能制造優秀場景、省級智能制造示范車間的企業,分別獎勵30萬元、10萬元。(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14.質量標桿獎。(1)對當年獲得中國質量獎、省長質量獎、市長質量獎的企業,分別獎勵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獲獎個人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對當年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省長質量獎提名獎、市長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2)對當年獲得國家、省級“工業質量標桿”“工業企業知識產權運用標桿企業”“工業品牌培育示范企業”“消費品工業‘三品’標桿”的,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3)對牽頭主導制定[7]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經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或湖南省藥品監督局立項、編號和批準發布的地方標準)的企業,每項標準分別給予30萬元、15萬元、10萬元獎勵;參與制定[8]國際標準、國家(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企業,每項標準分別給予10萬元、8萬元、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15.綠色制造獎。(1)對當年首次獲得國家級和省、市級綠色工廠、綠色設計產品、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綠色供應鏈的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2)對當年首次通過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驗收的企業,給予8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16.技術產品獎。(1)對當年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獎勵;(2)對當年獲得省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獎勵的企業,給予10萬元獎勵。(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17.技術改造補助。對現有生產設備、工藝流程進行數字化、智能化、信息化改造且未獲得市級以上智能化技術改造補貼類項目資金的企業,經現場評價后,對通過評價的企業按照投入金額(不含稅金)的10%給予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補助。(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五)支持企業開拓市場
18.融資補助。(1)對獲得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租賃公司提供的設備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按照當年支付的融資租賃金額的5%進行補貼,單個企業最高補貼不超過20萬元;(2)經批準的融資性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對區內工業企業進行貸款(擔保)的,分別按其當年新增擔保額度的0.5‰、當年新增貸款額度的1‰給予獎勵,同一家擔保公司或小額貸款公司的累計獎勵不超過20萬元。同一筆貸款不得重復享受各級同類貼息政策。(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19.產品采購補助。對就近配套區內其他制造業企業產品[9]或高新技術服務[10](不含砂石、混凝土、燃氣、磚瓦),金額在100萬元(含)-500萬元、500萬元(含)-1000萬元、1000萬元(含)-2000萬元、200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分別按發票金額(不含稅金)的1.0%、1.5%、2%、2.5%給予采購方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補助。(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20.舉辦行業大會補助。(1)經區工信局或望城經開區管委會審核通過,對當年參加國內外行業大會、專業(專題)展會、博覽會[11]的企業,按展位費(含布展費)發票金額(不含稅金)50%給予最高不超過20萬元/次的補助,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30萬元;(2)經區工信局或望城經開區管委會審核通過,對當年在區內牽頭組織舉辦全球、全國、全省性行業大會的企業,按照實際投入的發票金額(不含稅金)50%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次的補助,單個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牽頭單位:區工信局)
對當年產值首次達到50億、100億元以上,實現上市(掛牌),獲得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產品),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省級及以上質量獎的企業由區委區政府授予“望城區高質量發展優秀企業”榮譽,對其主要負責人授予“望城區高質量發展優秀企業家”榮譽。
長沙市望城區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申請其他事項
1.各項政策由牽頭單位負責擬定申報指南,并聯合相關部門組織申報及審核。本政策將按照免申即享[12]和集中申報的方式進行兌現,免申即享政策無需企業提交申報資料,由各政策牽頭單位自主安排兌現時間并將審核意見報區財政局;集中申報原則上一年進行一次,由區工信局聯合各政策牽頭單位組織實施。
2.同一企業的同一獎項與望城經開區及其他部門獎補政策規定重復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執行。企業在一個年度內獲得多個同類認定的,只按照其獲得認定的最高級別予以獎勵。省市政策獎勵文件中要求區級財政配套的資金,由牽頭單位負責、區財政局配合,統籌企業享受的招商引資、稅收減免等政策進行綜合配套。涉及望城經開區企業的獎項由區財政局與望城經開區按區園體制做好統籌結算。
3.對當年發生較大環境污染事件、安全生產較大事故[13]、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及嚴重失信名單、平安建設出現較大問題的企業,取消當年獎勵申請資格。對弄虛作假、提供虛假佐證資料的單位,取消當年項目獎勵資格。
4.本辦法自2022年12月30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授權各政策牽頭部門負責解釋。
名詞解釋:
[1]納統在庫:企業為一套表統計聯網直報單位。
[2]產值和營業收入:以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度產值和營收數據為準。
[3]集團: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及其他成員公司共同組成的企業法人聯合體。
[4]首次入規:首次成為一套表統計聯網直報單位。
[5]研發經費投入增速:以統計聯網直報平臺年度研發經費數據為準。
[6]認定登記:在長沙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備案的。
[7]牽頭主導制定:根據企業承擔國際化標準化組織相關專業秘書處(主席單位)、承擔國際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技術委員會主任單位)、國際專業標準化分技術委員會秘書處(分技術委員會主任單位)證明材料認定。
[8]參與制定:根據標準公告中起草或編制順序前五名來認定。
[9]制造業企業產品:不含砂石、水泥、混凝土、水電氣等產品。
[10]高新技術服務:主要包括信息與通訊服務(電信和其他信息傳輸服務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科技服務業(研究與試驗發展、專業技術服務業、工程技術與規劃管理、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商務服務業(法律服務、咨詢調查、其他商務服務),不含物流、人力、財務等服務內容。
[11]國內外行業大會、專業(專題)展會、博覽會:行業大會包括論壇、會議、展會等大型交流會活動,國際性行業大會的與會代表須來自三個或三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不含港、澳、臺地區),參會人數達100人以上;國內行業大會的與會代表須來自5個以上省、直轄市、自治區,且省外人數過半,參會人數達150人以上;省內行業大會的與會代表主要來自省內各市縣區,參會人數200人以上。
[12]免申即享:本政策中除“上市(掛牌)”獎、成果轉化獎、質量標桿獎(第3條)、技術改造補助、融資補助、產品采購補助、舉辦行業大會補助,其他政策均為免申即享政策。
[13]安全生產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