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疑難解答
近期,舒城縣正在組織申報2021年度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有關具體的申報條件、材料和獎勵條款等如下,有想要申報的,可以咨詢小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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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條件和材料
(一)扶優壯強類
1.申報條件
(1)2021年產值億元以上的工業企業,增幅達到20%、30%、50%以上的,分別獎勵企業管理團隊3萬元、5萬元、10萬元;
(2)2021年產值在億元以下、5000萬元以上工業企業,增幅達到30%、50%、80%以上的,分別獎勵企業管理團隊3萬元、4萬元、5萬元;
(3)對2021年產值首次超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30億元、50億元、100億元,且增幅超當年全縣規模工業產值平均增幅的工業企業,分別獎勵企業管理團隊3萬元、6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本款與第一款不重復享受)。
(4)對新建投產納規的工業企業,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首次納規、在庫存續期滿1年且實現營業收入同比增長(統計口徑)的“小升規”工業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已根據六經信〔2022〕50號組織兌付的,不再重復獎補)。支持企業進入省高成長企業培育庫,對成功入庫企業按相關規定給予一次性 20萬元獎勵。以上獎補金額按市縣3:7進行配套。
(5)規下樣本點企業 2021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速達到20%、30%、50%的,分別獎勵3萬元、4萬元、5萬元。
2.申報材料
(1)《2021年企業扶優壯強項目申報表》(附件1);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三證合一);
(3)統計部門提供的相關證明原件。
(二)財稅貢獻類
1.申報條件
(1)對2021年入庫稅金首次突破1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的民營企業(房地產、建筑業除外),分別獎勵管理團隊5萬元、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
(2)對2021年入庫稅金200萬元-600萬元(不含600萬元)、600萬元-1000萬元(不含1000萬元)、1000萬元至1億元(不含1億元)、1億元以上的工業企業,分別獎勵企業管理團隊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財稅貢獻類項目同一企業不重復享受)
2.申報材料
(1)《2021年民營企業財稅貢獻獎勵申報表》(附件2);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三證合一)。
(三)鼓勵節約集約用地建設多層廠房類
1.申報條件
對2021年新建且投入使用的3層(含3層)以上工業廠房,符合規劃要求且超過基準容積率的,超過容積率部分按第3層廠房補助150元/m2、第4層及以上補助200元/m2。(與縣招商引資同類政策不得重復申報)
2.申報材料
(1)《2021年工業企業多層廠房補助申報表》(附件3);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三證合一);
(3)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或復印件。
(四)創牌創新類
1.申報條件
(1)對首次獲得省級商標品牌示范稱號的企業,獎勵10萬元;
(2)對首次被省認定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企業,獎勵10萬元;
(3)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研發中心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首次認定為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研發中心和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分別獎勵14萬元、7萬元;
(4)對首次認定為省級、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的,分別獎勵14萬元、7萬元;對首次認定為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按市相關規定給予配套獎勵;
(5)對2021年獲得認定的省、市級"專精特新"企業,每戶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21萬元、7萬元(企業同時獲得省市“專精特新"企業稱號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同一企業不重復享受);對在省股權托管交易中心掛牌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每戶給予一次性獎補7萬元。(已根據六辦發〔2022〕11號文件兌付,不再重復獎補)。對首次進入市級"專精特新"培育庫企業,給予3.5萬元獎勵;
(6)對于首次在國內細分市場占有率位居前3的“排頭兵”“單打冠軍”和“行業小巨人”企業,在獲省級財政獎勵基礎上,分別再給予20萬、30萬、50萬元獎勵;
(7)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獎勵20萬元;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或省級新產品的,分別獎勵其研發團隊5萬元、2.5萬元;
(8)對首次通過國家級“兩化融合”管理體系達標評定的企業獎勵10萬元;
(9)對企業獲得中國政府質量獎、安徽省政府質量獎,分別對獲獎企業獎勵20萬元、10萬元,對獲得安徽工業精品稱號的企業,獎勵10萬元;
(10)對參加省政府組織的工業設計大賽并獲得名次的單位(個人),獎勵3-10萬元;
(11)對首次認定的省級眾創空間和科技企業孵化器,獎勵5萬元;
(12)對首次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的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省級、市級綠色工廠的,分別獎勵14萬元、7萬元;
(13)對參加“精品安徽 皖美制造”央視宣傳系列活動的企業,根據市政府要求給予補貼;
(14)對首次獲得市級績效評價優秀的小微企業園,給予一次性獎勵35萬元,對首次評為省級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1萬元;
(15)對首次獲得省級、市級智能工廠的,分別獎補21萬元、10.5萬元;對首次獲得省級、市級數字化車間的,分別獎補14萬元、7萬元。
2.申報材料
(1)《2021年創牌創新申報表》(附件4);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三證合一);
(3)相關榮譽證書或獎牌復印件、有關部門認定文件。
(五)技改設備投資類
1.申報條件
對納入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庫和市級技改項目庫的規上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2021年度設備投資額不低于200萬元),屬于高端裝備制造業(人工智能)的,按設備投資額10.5%給予補貼;屬于電子信息、綠色食品、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生物醫藥、采礦冶金(新材料)的,按設備投資額7%給予補貼;主導產業外的其它產業,符合產業發展政策的,按設備投資額3.5%給予補貼。單個項目獎補最高不超過200萬元(與招商引資有關政策不重復享受);鼓勵企業引進消化先進技術,提升核心競爭力,對為引進技術而進口機電設備、關鍵零部件的,每1美元獎勵0.02 元人民幣(與技改設備投資獎勵政策、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不重復享受)。對新認定的市級技改示范項目,每個獎勵35萬元。
2.申報材料
(1)《2021年規上工業企業設備投資項目申報表》(附件5);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三證合一);
(3)采購設備清單(含名稱、規格型號、供應商、價格等);
(4)設備購置合同復印件;
(5)設備購置發票復印件;
(6)銀行付款憑證復印件。
(六)小型工業企業dai款貼息類
1.申報材料
對2021年上繳稅收較2020年增長達10%(含)以上的小型工業企業(小型工業企業即從業人員20人以上且營業收入300 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但須剔除從業人員300人以上且營業收入2000萬以上的工業企業),按銀行同期dai款基準利率給予當年新增流動資金dai款利息35%貼息,但不超過該企業當年上繳各項稅收總額地方留成部分。
2.申報材料
(1)《2021年小型工業企業dai款貼息項目申報表》(附件6);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三證合一);
(3)所屬統計部門出具符合小型工業企業條件的證明原件;
(4)企業2021年發生dai款的“借款憑證”及利息支出情況匯總;
(5)2021年工業企業稅收情況明細表(附件7);
(6)dai款合同復印件;
(7)借款憑證或dai款進帳單復印件;
(8)借款利息結算憑證復印件;
(9)2021年企業財務報表及報表附注。
(七)企業領軍人才培養類
1.申報條件
對企業家參加北大EMBA總裁班并取得結業證書的,給予每人2萬元的學費補貼。
2.申報材料
學費補貼申請,結業證書復印件。
(八)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獎補類
1.申報條件
(1)對正常生產經營(申報時已停產或退規的除外)且2021年產值增速正增長的規上工業企業,按當年凈入庫的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全額獎勵給企業;
(2)對正常生產經營(申報時已停產或退規的除外)且2021 年產值增速正增長的規上工業企業,因租賃廠房而未實際繳納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的,給予每戶10萬元的廠房租賃補貼(以上兩項政策同一企業不重復享受,且與招商引資政策不重復享受)。
2.申報材料
(1)《2021年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獎補申報表》(附件8);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三證合一);
(3)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完稅憑證復印件(實際繳納的提供);
(4)土地證、房產證或不動產登記證明(實際繳納的提供);
(5)廠房租賃合同復印件(租賃廠房的提供);
(6)無繳納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義務的證明(附件9,租賃廠房的提供);
(7)發票和租金支付憑證(租賃廠房的提供)。
二、項目申報與審核
(一)凡符合上述申報條件的企業和機構,申報材料經鄉鎮或開發區、萬佛湖管委及有關縣直單位篩選把關后,由鄉鎮(開發區)統一登記,形成《2022年申報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匯總表》(附件10)電子版,上報縣工業和民營經濟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設在縣經信局)。
(二)各項目申報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資金獎補:
1.自 2021年1月1日以來,在生產經營中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環境污染事故或存在嚴重產品質量等問題的;
2.自 2021年1月1日以來,單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納入嚴重失信“黑名單”的;
3.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4.企業在申報時已經停產或退規的;
5.企業獲得的榮譽稱號或項目已在縣發改委、科技局、市場監管局、招商中心等部門享受獎補的,本政策不再重復獎補;6.對規上企業未注冊云平臺及2021年云平臺上報率低于95%的企業。
(三)為落實畝均效益評價激勵機制,實行差別化獎補,對2021年市縣畝均稅收評價結果為D檔的企業,原則上不得申報土地使用稅、房產稅類縣級獎補資金。市級中小企業專項資金要求縣級配套的,本申報通知未列項目的,按市級要求予以配套。
(四)縣工業和民營經濟工作領導組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對所有申報材料逐個進行復審或現場核查,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對復審合格的企業(項目)報縣工業和民營經濟工作領導組研究審定,并對擬獎補企業進行公示后,按相關要求及時撥付資金至項目單位。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各鄉鎮(開發區)、縣直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廣泛宣傳政策,積極組織企業申報,對推薦申報項目認真嚴格把關。
2.實事求是。各企業要確定專人負責,對照條件,認真準備,主動申報。各企業在申報過程中要實事求是,客觀準確,對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資金獎勵和補助資格,3年內不得申報相關獎補政策,情節嚴重的,依法追求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3.及時申報。企業(項目)申報紙質材料應于2023年2月15日前報送縣工業和民營經濟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紙質申報材料要按項目分類裝訂,附上支撐資料并保留原件備查,所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均需加蓋企業公章。所有申報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企業,均需要填寫《項目申報材料真實性申明》(附件11),逾期將視作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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