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疑難解答
湖北省農業事業創新發展補助資金項目申報獎補、條件及分類指南
湖北省農業事業創新發展補助資金項目有關申報內容整理如下,湖北省的企業單位可以了解一下,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咨詢。
政策咨詢熱線:15855199550(v同)
一、項目名稱
2022 年蔡甸區《湖北省農業事業創新發展補助資金項目》。
二、目標任務
(一)品種及規模
1.養殖試驗
開展長江刀躋馴化養殖試驗,示范面積 60 畝以上。
2.開展水產養殖“三新”推廣示范突出特色品種,特色產業,選擇實力強、效益好,社會宣傳知名度高,能創新發展,輻射帶動新產業發展的品種和模式加以示范推廣,擬建立以上品種和模式的示范推廣基地三家每家100畝,新增300畝。
(二)技術指標1.長江刀穌馴化養殖試驗:貯備,馴化親本>500 尾。人工繁育刀魚苗種 (10cm以上)2萬尾以上。
2.水產養殖“三新”示范推廣有關要求:重點支持“稻蝦憨”,“池塘生態養解”“南美白對蝦三季養殖”,“池塘蹶魚生態養殖”等“三新”技術模式示范推廣基地建設?!暗疚r憨”基地:能自繁項目所需苗種,水稻產量>500kg/畝,小龍蝦產量≥100kg/畝,沙塘產量≥10kg/畝“池塘生態養蟹”基地:河蟹產量>100kg/畝,全程配合飼料替代幼雜魚,用藥減量 10%以上。“南美白對蝦三季養殖”基地:溫室大棚與外塘相結合實現一年三季養殖。平均產量700kg/畝,比常規養殖效益提高 40%,用藥減量 50%以上“池塘魚生態養殖”基地: 翹嘴標顫產量>75kg/畝全程微生態制劑調水,用藥減量 10%以上。
三、實施主體
(一)基本條件:
1.項目實施主體必須為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或家庭農場等,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2.項目地點符合《武漢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暨水產養殖“三區”劃定方案(2018-2030年)》要求。
3.項目實施主體水產用地不低于 1000 畝,項目用地必須堅持科學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有明晰、穩定的土地權屬,無違法違規用地情況。
4.具備專業技術人員或豐富的水產養殖經驗。
5.信用良好,沒有被列入失信名單。對已列入失信名單的,實行一票否決
6.財務管理規范,有相應的財力支撐項目建設實施并完成驗收。
7.質量安全有保障。嚴格執行“三項記錄”制度,生產經營臺賬健全,當年內不能出現質量安全事故。銷售的水產品需開具水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
8.項目實施后養殖尾水排放達到生態環境部門制定的強制性排放標準或者《淡水池塘養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
(二)優先條件:
省“五大行動”骨干基地;省農科院示范基地;上一年開展省試驗示范項目企業;行業內技術領先,媒體宣傳多輻射帶動作用強;與在漢科研院校建立合作關系的;申報項目實施單位位于欠發達街道 (鄉鎮),可持續鞏固產業扶貧成果;項目實施主體所生產的產品取得優質農產品相關證書(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農產品地理標志相關認證等)或經過具有資質的評估機構評價為優質。
四、財政補貼
(一)方式
1.采取“先建后補、專家評審,網上公示,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補貼。
2.財政資金主要用于試養示范推廣相關的材料費用支出如苗種購買及自繁設施建設、餌料、漁藥,智能化、數字化物聯網設備及常規生物儀器,養殖機械等。財政資金支出費用需開正規發票,業主項目資金需經第三方審計。
(二)標準
1.養殖試驗
長江刀穌馴化養殖試養示范補貼 40 萬元,主要用于相關試驗材料的采購、親本引進與更新以及餌科,藥品和配套設施設備安裝更新等2.示范推廣基地建設財政補貼資金 60 萬元。三個基地,每個基地 20 萬元。主要用于購買苗種,自建繁育設施,餌料,藥品及養殖機械等
五、管理方式
(一)區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負責本項目的具體實施工作,包括申報、遂選、監管、指導、驗收,開展績效評價,報送績效自評報告和自評表。工作過程中接受市水產技術指導中心指導和監督。
(二)項目實施單位作為項目建設主體,對項目申報內容的真實合法性負責:區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負責審核把關。項目建設內容應符合項目“目標任務”要求,資金使用和管理規范,臺賬資料完備。
(三)區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遵循“自愿申報、先建后補、公開透明”的原則,推進和完成項目工作,具體時間安排:
2022年12月15日前,區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制定項目獎補實施方案,并在網上公示。同時組織轄區內項目業主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進行申報。各申報單位報送材料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20日。申報單位報送的材料包括:營業執照、水域灘涂養殖證、征信證明、技術協作協議、實施方案、項目工作總結以及相關佐證材料等。各申報單位要對報送的材料真實性負責。2022 年12月30日前,區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組織相關專家通過查閱項目業主提供的申報材料和現場勘驗的形式進行驗收,出具驗收意見。同時要求業主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對項目的財務帳目進行審計。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市水產技術推廣指導中心成立專班適時開展檢查指導。
2023年1月10日前,區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根據驗收結果,將確認擬享受“以獎代補”的項目業主名單在官網上公示 7天。
公示無異議后,2023年1月30日前,區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將獎補資金撥付給項目業主,并將項目有關資料報市水產技術推廣指導中心、區農業農村局備案。
六、資金監管
本項目按照《省農業發展中心關于下達 2022 年省農業事業創新發展補助資金任務清單和績效目標的通知》(鄂農發計發[2022]1號)和《市財政局關于拔付 2022 年省級農業事業創新發展補助資金鐵通知》(武財農[2022]952 號) 要求管理執行。由區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負責資金統籌、使用和管理,認真落實誰申報項目、誰確定項目、誰核實數據、誰使用資金、誰負責資金監管的主體責任,對項目和數據的真實性、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和最終結果負責,市級有關部門不定期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抽查把關。本項目實施所開展的驗收種形式,廣泛宣傳先進典型事跡,營造良好氛圍,提升我區漁業產業化、數字化、標準化、現代化、品牌化水平,推動我區漁業產業綠色生態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