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疑難解答
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長沙市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申報條件材料及補貼
長沙市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申報條件材料及補貼等內容整理如下,具體包括工業互聯網、5G、人工智能、物聯網、智能網聯汽車、 區塊鏈、云計算和大數據、超高清視頻等重點方向等內容,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你大家指導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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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長沙市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申報主體
本政策適用于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重點規劃布局范圍內的產業園區;在長沙市域范圍內注冊并納稅(包含設立區域總部或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信用良好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具備相應的建設開發、推廣應用和專業服務的能力;在長沙市有研究開發能力的高校、科研機構、 科技型中小企業或其組織的聯合體。除列入“信用湖南網” 和“信用長沙網”信用黑名單的項目申報單位外,其他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主體均能享受本政策支持。
二、長沙市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申報條件和材料
(一)拓展場景應用補助
(工業互聯網、5G、人工智能、物聯網、智能網聯汽車、 區塊鏈、云計算和大數據、超高清視頻等重點方向)
申報類別:場景應用研發投入補貼
1、申報條件:(1)在本市注冊并納稅(包含設立區域總部或子公司)的軟件企業;(2)申報單位當年揭榜了長沙市軟件場景應用研發重點任務,開展了項目攻關并驗收通過;(3)申報單位對關鍵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無知識產權糾紛;(4)申報單位的場景應用項目具備較好的技術先進性和示范性,可復制推廣。
2、申報材料:(1)揭榜企業的基本情況;(2)場景應用建設基本情況;(3)揭榜方案、協議等證明材料。(4)揭榜任務研發投入明細表(附采購合同、發票、轉賬憑證等材 料)。
3、支持方式:按照揭榜任務實際研發投入的 3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
(二)著力企業培育
申報類別 1:軟件企業做大做強獎勵
1、申報條件:軟件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上一年度首次 突破 1000 萬元或年末從業人員達到 100 人、首次突破 5000萬元或年末從業人員達到 200 人、首次突破 1 億元或年末從業人員達到 300 人、首次突破 10 億元或年末從業人員達到2000 人、首次突破 50 億元或年末從業人員 10000 人。
2、申報材料:(1)申報單位的基本情況;(2)申報單位主營業務收入或年末從業人員情況相關的佐證材料(最近 兩個自然年度營收證明材料、最近兩個自然年度社保證明材料等);(3)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完稅證明和相關的榮譽證明材料等。
3、支持方式:經認定,分別一次性給予最高 20 萬元、50 萬元、100 萬元、500 萬元、1000 萬元獎勵,獎勵金額不超過企業年地方經濟貢獻數。
申報類別 2:獲得國家級榮譽的軟件企業獎勵
1、申報條件:(1)在本市注冊并納稅(包含設立區域總部或子公司)的軟件企業;(2)首次入選全國“軟件業務收入百強”“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綜合競爭力百強”、國家集成電路“中國芯”等國家級榮譽的企業;
2、申報材料:(1)企業基本情況(主要體現軟件核心技術和應用等情況);(2)企業運營基本情況;(3)獲評全國“軟件業務收入百強”“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綜合競爭力百強”、國家集成電路“中國芯”等國家級榮譽的佐證材料。
3、支持方式:對獲得國家級榮譽的軟件企業分別給予 一次性 100 萬元/家獎勵。
(三)軟件產業聚集區發展的獎勵
1、申報條件:(1)申報單位為長沙高新區、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2)申報單位已建立軟件產業聚集區并出臺相關配套政策;(3)申報單位依據軟件產業聚集區對新入駐企業(不包括市內遷移企業)在租金、購房、裝修、物業管理費等方面給予了一定比例補助。
2、申報材料:(1)申報單位所在軟件產業聚集區的基本情況;(2)本年度新入駐的企業明細表、產值、營收、稅收等材料;(3)本年度對新入駐企業進行補助的相關佐證材料。
3、支持方式:對長沙高新區及內五區年度新入駐軟件企業租金、購房、裝修、物業管理費的補助總額給予補助, 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補助額度為其對新入住軟件企業補助總額的20%,每年最高不超過1000 萬元,長沙高新區補助額度為其對新入住軟件企業補助總額的10%,每年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
(四)說明
1、除特別規定外,本政策與市級其他政策重復、類同 的,同一企業同一項目不重復享受,同類政策按最高標準執 行。
2、上述涉及申報材料如為復印件均須加蓋本單位(企 業) 公章,原件在項目審核、審計時使用。
3、上述事項申報材料均需提供企業法人簽名并加蓋單 位公章的真實性承諾書。
三、長沙市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申報、審核程序
按照“企業自愿申報、區縣(市)園區初審、復審、市政 府審批、社會公示、資金撥付”的程序執行。
(一)下發通知
每年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會同市財政局下發申報通知。
(二)初審
由區縣(市)、園區工信(產業)部門按照要求對申報 企業(單位)所申報材料的合規性、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初審,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單位)、項目會同財政部門聯合行 文報送。
(三)部門復審
市工信局對區縣(市)、園區提交的資料進行復審,將 復審合格的項目提交專家評審。
(四)專家評審
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相關專家對資金申報項目進行審核打分,并出具評審意見。
核查和評審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項目是否符合政策要求。(2)提交的相關票據、文件材料是否完備。
(3)相關票據證明材料真實性、合規性和有效性。(4)第 三方審核結論或意見等相關情況證明材料。(5)其他必要的 佐證材料。
(五)抽審
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機構對項目真實性進行抽審。
(六)資金安排方案
市工信局和市財政局依據第三方評審意見研究提出資 金擬安排方案,并報市工信局黨組審議。
(七)市政府審批
市工信局將資金擬安排方案呈報市政府審批通過。
(八)結果公示
將市政府審批的資金安排方案,通過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官網和長沙晚報等平臺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 5 個工作日。
(九)資金撥付
資金安排方案批準后,市財政會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將資金下達至各區縣(市)。
四、長沙市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監督管理
(一)項目單位對申報事項的真實性、合規性和資金使用負直接責任。
(二)區縣(市)、園區工信(產業)部門依據分工承 擔初審和對項目資金的日常管理監督責任,負責對上報項目進行把關。
(三)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實施軟件和信息技術 服務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會同相關部門加強項目審核,會同市財政局加強資金監管,會同市審計局負責加強資金項目
的審計監督。其他單位根據職能做好相關工作。
(四)企業、機構應做到誠信申請,對違反國家、省及 本市專項資金管理等有關規定,視情責令限期整改、停止撥 付資金、限期收回已撥付的資金,將項目單位及機構列入信 用信息“黑名單”、取消其 3 年內市級工發資金申報資格。對涉嫌犯罪的單位和個人,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實施細則自 2020 年 10 月 15 日起執行,有效期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解釋并根據實施情況適時修改完善。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文件規定與本 實施細則不一致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