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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技術中心規劃!安徽省16市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補助條件和獎補流程專題
2025年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規劃梳理!安徽省16市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補助條件和獎補流程專題等內容整理如下,合肥市以及阜陽市、六安市、安慶市、池州市、亳州市、宿州市、馬鞍山市、黃山市、宣城市、淮北市、淮南市、蚌埠市、銅陵市、蕪湖市、滁州市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您解答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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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16市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補助獎補:
合肥市各區縣企業技術中心申報獎補匯編
合肥市級
支持建設國家級產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按國家撥付資金給予1:1配套補貼。對新認定的省級創新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等,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對符合條件的新型研發機構,給予每年最高2000萬元、累計不超過1億元的經費支持,重大項目可給予"一事一議"支持。
安巢經開區
對新認定的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及示范平臺,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10萬元獎勵
巢湖市
對新評定為安徽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標準化示范企業、制造業創新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補;對新評定為合肥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進行一次性10萬元獎補。
包河區
對當年獲得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當年獲得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當年獲得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的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區經信局、區發改委)
肥西縣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產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研發平臺,在上級獎補基礎上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高新區
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項目、技術創新示范企業、企業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工業設計中心、新引進的工業設計中心總部,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經貿局)
對首次認定的省級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服務型制造示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信息消費示范項目、服務業集聚區、特色商業街區,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經貿局)
經開區
支持建設國家級產業創新中 心、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 企業技術中心, 按國家撥付資金給予 1:1 配套補貼。
對新認定的省級及以上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給予20萬元獎勵
廬江縣
對新確定為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該項與省、市政策疊加享受。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評價獲得優秀等次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新確定為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的,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勵。(縣科技局、縣經信局、縣財政局,各鎮(園區)按職責分工負責)
廬陽區
對新認定為省級工業設計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為市級品牌建設培育企業、工業設計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評價獲得省、市優秀的,按省、市優秀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
蜀山區
對當年新認定的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企業,分別給予 20 萬元、1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新認定的省、市級工業設 計中心企業,分別給予 10 萬元、5 萬元一次性獎勵,專項用于中心研發設備購置。
瑤海區
對企業創成省級、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區經信局)
安慶市各區縣企業技術中心申報獎補匯編
安慶高新區(2022年1月1日發布)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平臺,包括工程實驗室、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質檢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給予100萬元獎勵。
對新認定的省制造業創新中心、省產業創新中心、省級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省級質檢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給予20萬元獎勵。
潛山市(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鼓勵企業創建省級以上研發平臺(包括工程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以及智能制造試點示范、服務型制造示范、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示范等平臺)。
桐城市(2021年發布)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平臺,包括工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質檢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給予1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安徽省實驗室、安徽省技術創新中心,給予10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安徽省重點實驗室,給予5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新型研發機構、院士工作站、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質檢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給予20萬元獎勵。
宿松縣(2021年1月1日發布)
對獲得省企業技術中心、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獎勵20萬元
迎江區(2023年1月1日—2024年1月1日)
對獲得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省級認定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的,每成功申報一項給予企業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市級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的,每申報成功一項給予企業2萬元一次性獎勵。
亳州市企業技術中心申報獎補匯編
亳州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各區縣申報獎勵補貼(僅供參考,詳情可以咨詢小編,也可以參考當地公告)
市級
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市財政分別給予20萬元的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市財政給予10萬元的獎勵。(2021年)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2024年發布)
高新區(2023年至2025年)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10萬元的獎勵。
譙城區(2022年發布)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給予300萬元、20萬元的獎補;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10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獎補。
淮南市省企業技術中心申報獎補匯編
市級(2022—2023年)
對新認定的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省級工 業設計中心、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省級 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標準化示范企業、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且未 獲得省級獎補的,給予一次性獎補10萬元。
田家庵區(2023年發布)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工程研究中心、產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給予一次性獎勵25萬元;對新認定的省級工程研究中心、產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對新認定的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六安市各區縣企業技術中心獎補匯編
市級(2022年發布)
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上級財政資金已給予獎勵的,市級不再重復獎勵。
霍邱縣(2017年發布)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企業國家級質檢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一次性180萬元、120萬元和60萬元獎勵。
金安區(2023年發布)
對當年新認定為省級研發機構、省級服務平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省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省企業技術中心、服務平臺等)的企業,獎勵20萬元。
金寨經開區(2022年發布)
對獲得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給予一次性獎補50萬元。(皖政〔2017〕53號)
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市級財政分別獎勵 20萬元、10萬元。獎勵資金按照市縣財政3:7配套。(六政〔2020〕56 號)
金寨縣(2022年發布)
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上級財政資金已給予獎勵的,市級不再重復獎勵
經開區(2023—2025年)
對新認定的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制造業創新中心等研發機構,屬于國家級平臺的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省級平臺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入圍省科技重大專項項目的,按省市相關規定,給予一次性相應比例配套獎勵。
舒城縣(2023)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企業國家級質檢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一次性給予300萬元、200萬元和100萬元獎勵。對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在國家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葉集區(2023)
新認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獎勵。
裕安區(2018年發布)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企業國家級質檢中心、 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一次性180萬元、120萬元和60萬 元獎勵。對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 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在國家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給 予一次性60 萬元獎勵
銅陵市企業技術中心申報獎補匯編
銅陵市各地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資助獎勵(2023年修訂)
凡經信系統新認定的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和工業設計中心且獲得經信系統工業設計優秀獎等的企業,按國家級、省級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50萬元。獎補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免申報)
宣城市各區縣企業技術中心獎補匯編
市級(2022年發布)
加大對新組建的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創新平臺的支持力度,在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獎補的基礎上,對國家級創新平臺最高獎補400萬元,對省級創新平臺最高獎補100萬元。
廣德市(2023)
對新認定或新引進國家級、省級企業研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消費品工業“三品”示范企業)或檢測中心的,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對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等年度評價優秀的,獎勵10萬元。
涇縣(2022年發布)
當年新獲國家級、省級研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 技術創新示范企業 、新型研發機構 、“ 三品 ” 示范企業 、服務型 制造 、工業設計中心 、制造業創新中心) 的分別 一次性給予 20 萬元 、10 萬元獎勵
旌德縣(2022年發布)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企業研發中心(重點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技術創新示范企業、消費品工業“三品”示范企業)的,分別獎勵50萬元、10萬元。新認定市級工業設計中心、市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5萬元。
宣州區(2023年發布)
獲得工業設計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標準化示范企業、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培育)、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項目、平臺)稱號的企業,國家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省級的給予一次性獎勵20萬元。
池州市企業技術中心申報獎補匯編
市級(2023-2024年)
對新獲得國家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補。
東至縣(2021-2022年)
2.對經信或科技部門新認定的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設計中心等研發平臺,一次性獎勵3萬元。
貴池區(2023-2025年)
對新認定為制造業創新中心、工業設計中 心、企業技術中心的,按照國家級、省級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 30 萬元、10 萬元。對當年新認定的省級首臺(套)重大技術裝 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分別給予研制企業一次性獎補10 萬元。
青陽縣( 2020 年至 2022 年)
對新獲得 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縣財政按照國家級、省級 一次性獎補 10 萬元、5 萬元。
滁州市企業技術中心申報獎補匯編
市級(2021年—2024年)
對新獲評(認定)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 中心 、工業設計中心,按國家級 50 萬元 、省級20 萬元給予一次 性獎勵。其中獲評國家級的獎勵資金由市財政承擔,獲評省級的獎勵資金由受益財政承擔。
淮北市企業技術中心申報獎補匯編
市級(2023年發布)
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馬鞍山市企業技術中心申報獎補匯編
市級(2022年發布)
對當年獲得省級企業技術中心(未獲省級獎補)獎勵10萬元
蕪湖市企業技術中心申報獎補匯編
市級(2022年—2024年)
對新認定的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新認定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當年對國家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以及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重點)實驗室、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企業)、國家檢驗檢測中心,在國家組織的運行評估中獲優秀等次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宿州市企業技術中心申報獎補匯編
市級(2023年發布)
對新認定省級企業技術中心 , 給予20 萬元 一次性獎補。
安徽省16市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條件和流程
一、安徽省各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條件
省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各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根據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通知要求報送申請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以當年工作通知為準。
申請省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企業在安徽省行政區域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2億元(其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和相關服務、專業技術服務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8000萬元)?;蚱髽I主營業務收入未達上述最低標準,但屬于安徽省重點支持產業領域,且近三年研發投入總計不少于3000萬元(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和相關服務、專業技術服務業企業不少于1500萬元)、申報年上一年度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不低于8%。
(二)企業在行業中具有明顯的發展和競爭優勢,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水平。
(三)企業具有較好的技術創新機制,建立技術中心并正常運行兩年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創新效率和效益顯著。
(四)企業重視技術創新,具有較好的技術創新基礎條件和開展高水平技術創新活動的能力。
1. 具有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500萬元;
2. 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數不少于30人;
3. 具有比較完善的研究、開發和試驗條件,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600萬元(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互聯網和相關服務、專業技術服務業企業不低于300萬元)。
(五)申請認定省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在申請受理截止日期前兩年內,不得存在下列情況:
1. 因違反稅收征管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嚴重稅收違法行為;
2. 因違反海關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構成走私行為,受到刑事、行政處罰,或因嚴重違反海關監管規定受到行政處罰;
3. 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其他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二、安徽省各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程序
(一)企業向所在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按要求上報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主要包括《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及其附表和必要的證明材料。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實行承諾制,企業對其報送材料和數據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二)各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發展改革、科技、財政、稅務、海關、應急管理和生態環境等部門,根據本辦法及當年工作通知要求,對企業上報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對企業公共信用狀況,涉稅、通關、安全、環保等方面違法情況進行核查。
(三)各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發展改革、科技、財政、稅務和海關等部門聯合行文推薦符合條件的企業技術中心,并將推薦名單及相關材料報送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一式1份),同時抄報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和合肥海關。
(四)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委托第三方機構,依據評價指標體系對各市推薦的企業技術中心申請材料進行初評,并提出評價意見。
(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依據初評結果,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初評合格且評價得分60分及以上的企業技術中心進行評審或現場核實。
(六)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和合肥海關,依據國家、安徽省產業政策、初評結果、專家評審意見及核實核查情況等進行綜合評估,擇優確定省企業技術中心名單,并通過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予以公示。
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和合肥海關,在受理申請材料截止之日起90個工作日之內聯合發文,向各市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同級相關部門通報認定結果。
以上就是小編將為大家具體講解的內容,希望會對大家有個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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