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項目疑難解答
國家8萬,省級3萬獎勵!成都市各區縣培育引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人才申報條件及補貼流程、材料
盤點成都市培育引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人才實施辦法,各區縣申報條件范圍及補貼流程、材料實施辦法等內容,詳情如下,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經開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郭都區、新律區、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簡陽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成都東部新區需要咨詢申報的可以免費咨詢漁漁為您解答指導!
免費指導電話:15855199550(可加v)
臥濤小編可以為您帶來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評價、專精特新、企業技術中心、兩化融合、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公司注冊注銷、工商辦理、股權設計、掛牌上市、軟件開發、網站建設、網站外包定制、百度關鍵詞推廣、SEO優化等更多項目輔導規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成都市人才發展“十四五”規劃》(成委辦〔2022〕6號)和《成都市創建吸引和集聚人才平臺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的若干政策措施》(成委廳〔2022〕41號),培育和吸引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簡稱非遺)人才來蓉創業、在蓉發展,按照《〈成都市創建吸引和集聚人才平臺激發人才創新創造活力的若干政策措施〉分工落實方案》(成組通〔2022〕38號)和《成都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管理辦法》(成文廣旅發〔2022〕4號)相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的非遺人才是指在成都市范圍內開展非遺傳承和創業發展的省級和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分為培育類非遺人才和引進類非遺人才。
第三條 職責分工。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負責培育引進非遺人才政策指導工作;成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負責培育引進非遺人才的申報審核及扶持經費核定發放等工作;各區(市)縣文旅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所屬區域內培育引進非遺人才扶持資金的初審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扶持資金支出標準和范圍
第四條 培育類非遺人才扶持。從本辦法發布之日起,成都市市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新認定為四川省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經申報審核通過,一次性給予扶持資金3萬元;成都市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新認定為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的,經申報審核通過,一次性給予扶持資金8萬元。
第五條 引進類非遺人才扶持。從本辦法發布之日起,來蓉持續開展傳承工作滿1年以上的成都市行政區域外的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和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可通過工作單位申請扶持經費。其中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經申報審核通過,一次性給予扶持資金3萬元;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經申報審核通過,一次性給予扶持資金8萬元。
第六條 扶持資金支出范圍包括:開展授徒、傳藝、交流等傳承活動的支出;開展調查立檔、研究出版、保護計劃編制等支出;開展傳承和實踐活動、展示展演和宣傳普及、必要傳承實踐用具購置等支出;開展產品研發、策劃包裝、市場推廣、品牌打造等支出。不得用于發放工資及支付各種罰款、捐款、贊助、投資等與非遺傳承發展無關的其他開支。
第三章 扶持資金申報和使用
第七條 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依據上級文旅行政管理部門開展國家級、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申報推薦工作實際情況,適時開展成都市培育類非遺人才申報工作;每年開展一次成都市引進類非遺人才申報工作,明確申報條件、申報程序、時間進度和工作要求等。符合申報條件的培育類非遺人才和引進類非遺人才按照屬地原則由所在區(市)縣文旅行政管理部門受理、初審,具體按當年申報通知辦理。
第八條 培育類非遺人才扶持申報程序。
(一)成都市非遺代表性傳承人向所在區(市)縣文旅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扶持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培育類非遺人才扶持申請書;
2.新認定為省級或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證明文件;
3.身份證明材料以及個人銀行賬戶信息;
4.未來兩年工作計劃。
(二)區(市)縣文旅行政管理部門對申報材料予以受理、初審;
(三)成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向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提交合規的扶持名單;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對扶持名單進行審定,并在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四)公示無異議的,經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予以確認;
(五)成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按照財務相關規定,與個人簽訂協議,落實扶持政策。
第九條 引進類非遺人才扶持申報程序。
(一)成都市行政區域外的省級代表性傳承人或國家級代表性傳承人,通過在蓉設立或工作的工作單位向所在區(市)縣文旅行政管理部門提出扶持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引進類非遺人才扶持申請書;
2.省級或國家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證明文件;
3.在蓉持續開展非遺傳承發展工作滿1年以上的證明材料;
4.在蓉持續開展非遺傳承發展工作5年承諾函;
5.未來五年工作計劃;
6.工作單位法人證書;
7.身份證明材料以及工作單位銀行賬戶信息。
(二)區(市)縣文旅行政管理部門對申請材料予以受理、初審;
(三)成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向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提交合規的扶持名單;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對扶持名單進行審定,并在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四)公示無異議的,經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予以確認;
(五)成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按照財務相關規定,與個人和單位三方簽訂扶持協議,落實資助政策。
第四章 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
第十條 各區(市)縣文旅行政管理部門以及成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應對扶持資金申報材料嚴格審查把關,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嚴格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 申請人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扶持協議使用扶持經費,并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審計和監督。
第十二條 出現以下情形的,培育類和引進類非遺人才申請人在3個月內按原渠道全額退回扶持資金;
(一)申報材料弄虛作假,或因舉報、投訴并經核實不符合相關規定的;
(二)申請人在扶持期間被取消國家級或省級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稱號的;
(三)培育類非遺人才未通過2年扶持期工作考核的;
(四)引進類非遺人才未通過5年扶持期考核或在扶持期間離蓉發展的。
第十三條 扶持資金實行責任追究制度,相關人員在扶持資金審批、使用、管理、監督、績效評價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依照相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申請人和申請單位違反相關規定騙取扶持資金的,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及時追回扶持資金,并將不良行為記錄提交相關部門、個人征信機構。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四條 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牽頭,各區(市)縣文旅行政管理部門以及成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積極配合,對資助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定期組織開展扶持資金的支出績效評價,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及時完善和調整扶持政策。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成都市文化廣電旅游局負責解釋。
以上就是小編將為大家具體講解的內容,希望會對大家有個幫助!
需要咨詢商標、專利、軟著等知識產權、高新技術企業、科技成果評價、專精特新、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兩化融合、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公司注冊注銷、工商辦理、股權設計、掛牌上市、軟件開發、網站建設、網站外包定制、百度關鍵詞推廣、SEO優化等更多政策項目的請直接聯系漁漁:
免費咨詢:15855199550,微信同號,為您解答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