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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納安徽省16市縣域商業建設行動項目、資金及日常監督管理辦法申報條件補助及獎勵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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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縣域商業建設行動資金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縣域商業建設行動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 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于支持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的通知》(財辦建〔2022〕18號)及《商務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支持家電等耐用消費品以舊換新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4〕322號)和財政部印發的《服務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財建〔2023〕9號)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縣域商業建設行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是指中央財政支持我省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縣域商業建設行動專項資金,遵循公開、擇優、規范、高效原則,專項用于試點縣開展縣域商業建設行動。資金使用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第四條 專項資金由省財政廳會同省商務廳共同管理。每年資金分配后,下達至縣級財政部門,統籌用于本地區縣域商業建設行動。
第五條 省財政廳會同省商務廳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負責預算下達、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等。省商務廳負責提出預算建議及組織監督檢查、績效評價等。
第二章 支持內容
第六條 專項資金支持內容。
(一)補齊縣域商業基礎設施短板。以人口相對聚集的鄉鎮為重點,支持升級改造一批鄉鎮商貿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貿市場等,完善冷藏、陳列、打包、結算、食品加工等設施設備。鼓勵連鎖商貿流通企業、電子商務平臺等下沉農村,加強數字賦能,發展連鎖經營和電子商務,拓展消費新業態新場景,打造鄉鎮商業集聚區。
(二)完善縣鄉村三級物流配送體系。發揮縣城和鄉鎮物流樞紐作用,支持建設改造一批縣級物流配送中心和鄉鎮快遞物流站點,完善倉儲、分揀、包裝、裝卸、運輸、配送等設施,增強對鄉村的輻射能力。整合縣域郵政、供銷、快遞、商貿等物流資源,發揮連鎖商貿流通企業自建物流優勢,開展日用消費品、農資下鄉和農產品進城等物流快遞共同配送服務,降低物流成本。
(三)改善優化縣域消費渠道。引導大型流通企業下沉供應鏈,布局一批縣域前置倉、物流倉儲等設施,提供直供直銷、集中采購、統一配送、庫存管理等服務,讓農民直購好產品、新產品。鼓勵本地商貿流通企業組建聯合采購平臺,加大農村地區商品投放力度。發展購物、餐飲、親子、娛樂、農資等多種業態,承接市民下鄉和農民進城消費。
(四)增強農村產品上行動能。引導商貿、電商、快遞、物流企業圍繞農村產品上行,建設分揀、預冷、初加工、配送等商品化處理設施,加強標準和品牌應用,提高農村產品商品轉化率。整合現有縣鄉村電子商務服務網點,統籌產品開發、設計、營銷、品牌等服務,拓寬農村產品上行渠道,提高農村電子商務應用水平。
(五)提高生活服務供給質量。引導農村郵政、供銷、電商、商貿流通企業從傳統批發、零售向綜合性服務轉變,整合購物、訂餐、家政、職介、租賃、同城配送等服務,提高社區、村鎮生活服務的便捷性和服務質量。引導商貿流通、電子商務、生活服務與現代農業、鄉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產業跨界融合,增強服務業推動生產、促進流通、擴大消費的功能。
(六)完善廢舊家電家具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完善縣域再生資源回收體系中轉設施,支持建設改造縣域廢舊家電家具回收、中轉、集散站點,有效提升縣域再生資源集聚和中轉能力。支持鄉鎮商貿中心等商業網點提供廢舊家電回收、二手家電經銷、維修等生活服務,改造建設廢舊家電暫存、周轉相關設施,增加服務功能。支持廢舊家電回收企業配備再生資源回收車輛,推廣“以車代庫”等靈活流動回收模式,統一服務規范,延伸回收網絡,實現廢舊家電即收即走。
第七條 專項資金優先支持縣域商業建設行動“7個約束性指標”項目建設,在此基礎上支持預期性指標和再生資源回收項目建設。
第八條 縣城綜合商貿服務中心、村級便民商店、村級寄遞物流點不列入專項資金支持方向,各市、縣(市、區)加強政策引導,通過市場化推進建設改造。
第九條 專項資金不得用于平衡本級財政預算,不得用于征地拆遷、購買流量、支付罰款、捐款、贊助、投資、償還債務以及財政補助單位人員經費和工作經費(包括與項目相關的審計、監理咨詢、驗收等費用)。加強與發展改革、農業農村、鄉村振興等部門相關資金的銜接,避免重復投入,充分利用萬村千鄉市場工程、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省級文明菜市行動等購建的設施設備,增強工作的延續性和協同性。
第十條 原則上,完善廢舊家電家具等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項目,不支持投資金額較大的家電分揀中心、報廢機動車拆解中心等建設。
第三章 支持方式、標準
第十一條 對符合要求的項目,專項資金主要采取以獎代補方式予以支持。
第十二條 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在資金總額內制定專項資金支持標準。原則上單個項目專項資金支持比例不超過有效投資額的30%。脫貧縣、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項目最高上浮不超過10個百分點。單個項目最高支持資金不超過300萬元。有效投資額需經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確認。
第十三條 鼓勵各地統籌用好自有財力,合力推進縣域商業建設行動。
第十四條 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市、區)通過貸款貼息、購買服務等方式撬動社會資本,推動縣域商業發展。
第四章 資金補助對象符合的條件
第十五條 專項資金補助對象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安徽省境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遵章守法、合規經營、信用記錄良好,近5年內未發現違法違規行為;
(三)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按要求及時報送相關資料和數據;
(四)專項資金的使用單位和項目申請單位一致;
(五)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請和多頭(部門)申請,同一企業同一項目(事項)不得重復享受各級政策資金獎補,市縣已經出臺實施的疊加政策除外;
(六)其他特殊情況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 專項資金補助對象應建立健全財務管理機構,配備合格的財務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進行賬務處理,嚴格資金使用,積極配合各級部門的專項檢查。
第五章 預算和支付
第十七條 省商務廳牽頭,每年根據縣域商業建設行動重點工作印發申報試點縣的通知,明確有關要求。
第十八條 專項資金分年度下達,采取因素法方式分配。省商務廳牽頭根據建設改造升級項目、縣域社消零總額、調節系數等因素進行資金分配。年度執行中,結合市、縣(市、區)核定項目完成情況進行調整。
第十九條 試點縣制定本級專項資金實施細則,向社會公開,明確專項資金申請和撥付的程序,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第二十條 項目驗收合格后,應公示項目驗收結果和擬撥付資金額度,無異議后方可撥付專項資金,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第二十一條 縣級財政部門應當嚴格按照預算管理及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等有關規定,加強專項資金支付管理,確保專項資金及時、有效、安全支付。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 省商務廳會同省財政廳制定項目日常監督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 各試點縣要加強項目資產的監督管理,明確項目驗收主體、要件、驗收流程等,明確資產權屬和管護主體責任,形成長效機制,嚴防國有(集體)資產流失。
第二十四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接受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各級商務、財政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資金的申請、審核、分配、使用工作中,若存在利用不正當手段騙取資金、違反規定分配使用資金等行為,及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皖商辦建函〔2022〕288號同時廢止,執行期限暫定至2025年12月31日。
本辦法由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安徽省縣域商業建設行動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快推進全省縣域商業建設行動,規范項目管理,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項目,是指縣域商業建設行動試點縣,利用中央財政資金支持建設的項目。
第三條 縣域商業建設行動項目管理,由省商務廳與省財政廳共同管理。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四條 省商務廳會同省財政廳對本省縣域商業建設行動負總責。市級商務、財政部門(以下簡稱“市級主管部門”)對試點縣項目申報、指導培訓、監督檢查、項目驗收等負屬地管理責任。各試點縣人民政府是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的責任主體,對資金使用、項目管理等負直接責任。
第五條 省級部門職責分工。
(一)省商務廳
1.牽頭制定省級工作方案和建立項目儲備庫制度,會同省財政廳建立健全項目管理機制,形成本省工作的閉環管理。
2.牽頭建立“企業目錄+項目清單”機制,加強項目管理。
3.常態化跟蹤項目完成情況,對未按時完成的項目追責問效,督促限期整改。對違法違規行為,實施“黑名單”管理。
4.會同省財政廳,牽頭開展項目驗收復核、績效評價等工作。
(二)省財政廳
1.會同省商務廳制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2.負責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按規定下達專項資金,對資金進行動態管理。
3.協助項目驗收復核、績效評價等工作。
第六條 市級財政、商務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
(一)嚴格對應省級相應部門職責,針對性制定市級部門職責,建立上下聯動、多部門協調的工作機制,指導縣(市、區)編制工作方案、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加強閉環管理與監督。
(二)負責試點縣的推薦,開展試點縣項目驗收,配合做好績效評價,指導各縣(市、區)將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同時,將項目驗收與績效評價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專項工作經費。
(三)按照“企業名錄+項目清單”要求,開展項目庫建設,組織項目申報,負責項目審核。
(四)履行指導培訓、監督檢查等屬地管理責任,做好有關經驗成果的宣傳推廣工作。
第七條 縣(市、區)財政、商務部門按職責分工落實。
(一)編制縣域商業建設行動工作方案,制定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建立健全管理與監督機制。建立縣級人民政府對專項資金和項目安全運行的長效機制。
(二)按照“工作有底數、目標可量化、建設有標準、成效可考核”的要求,落實“企業目錄+項目清單”機制。
(三)組織推薦本地區申報項目,開展項目實施過程中監督監管,按照要求進行驗收項目的初步審核,開展試點縣績效自評。
(四)將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
第三章 試點縣和項目申報
第八條 試點縣申報的項目,應聚焦當地縣域商業體系建設中的市場缺位和薄弱環節,補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短板,優先支持完成“7個約束性指標”,輻射帶動縣域商業建設整體提升。
第九條 對已獲其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再納入申報支持范圍。
第十條 試點縣應在本級人民政府網站設置專欄,對項目選擇、項目進度、資金支付、管理制度、日常監督指導等內容及時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第十一條 申報試點的縣(市、區)根據國家部委和省有關部門通知要求,制定包含項目申報、建設周期在內的縣域商業建設行動工作方案。
第十二條 市級商務主管部門牽頭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對申報試點縣進行綜合評估,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定,形成項目清單,報送省商務廳、省財政廳。
第十三條 省商務廳會同省財政廳,組織專家評審、部門會商后,確認試點縣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對試點縣給予支持。
第四章 項目管理
第十四條 按照“儲備一批、成熟一批、支持一批”的原則,各市、縣(市、區)每年根據通知要求,將年度縣域商業建設行動項目錄入“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未進入項目庫的項目,不予支持。
第十五條 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市、區)引入審計、監理咨詢等第三方機構,參與項目管理。
第十六條 縣級商務主管部門應動態跟蹤項目進展,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進度滯后等問題。對不能按期完成項目進度的,可采用約談、通報等形式督辦。
第十七條 確需增減項目儲備庫項目或修改項目名稱、實施主體、建設內容等,經縣級協調機制領導小組提出申請、市級主管部門同意,省商務廳報請協調解決。
第十八條 縣級商務主管部門在對項目主體審核過程中,要將信用信息查詢作為必要的流程,實行“應查必查”。在查詢中發現項目主體已被列為嚴重失信名單的,不予支持相關項目。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如發生弄虛作假、套取資金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取消該主體的項目承辦資格,向省商務廳報備,納入企業“黑名單”,并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第五章 項目驗收
第十九條 項目建成投用后,縣級商務主管部門按照要求,組織項目的初步審核,出具審核意見。市級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做好結果的反饋,并呈報省級主管部門。
第二十條 試點縣和項目驗收應形成驗收報告。項目驗收報告需如實反映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實際效果和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要求和工作建議。
第二十一條 驗收流程等參閱《安徽省縣域商業建設行動項目驗收辦法(試行)》(皖商辦建函〔2023〕268號)。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皖商辦建函〔2022〕288號同時廢止,執行期限暫定至2025年12月31日。
本辦法由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安徽省縣域商業建設行動日常監督管理辦法(試行)
根據《關于加強縣域商業體系建設促進農村消費的意見》(商流通發〔2021〕99號)、《縣域商業建設指南》(商辦流通函〔2021〕322號)、《關于支持實施縣域商業建設行動的通知》(財辦建〔2022〕18號)、《關于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 支持家電等耐用消費品以舊換新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4〕322號)等文件精神,為規范實施全省縣域商業建設行動,建立健全項目日常監督管理,做到“事前有規劃、事中有監督、事后有驗收”,保障項目規范和實施,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監管原則。嚴格落實“省級主管部門對本省縣域商業建設行動負總責。市級主管部門履行好項目申報、指導培訓、監督檢查、項目驗收等屬地管理責任??h級人民政府對資金使用、項目管理等負直接責任”的機制要求,堅持權責對等、“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原則,通過建立日常監管機制,全面加強項目日常監督管理,進一步打牢全省縣域商業建設行動工作基礎。
第二條 監管主要內容及要求。
(一)省級監管。省商務廳同省財政廳以績效評價、審計檢查等方式,加強對項目事中事后的監管。通過召開會議、現場督導、調度指導、發文催辦、約談提醒等方式開展日常監管,形成管理工作臺賬。
(二)市級監管。市級商務會財政等部門應建立市級日常監督管理制度,明確責任人、監管方式和要求,監督項目實施和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督促各縣(市、區)做好績效自評,指導監督項目進度,形成管理工作臺賬,及時督促問題限期整改。加強日常監管結果應用,完善獎懲措施,突出獎優罰劣導向。
(三)縣級監管。各試點縣人民政府是縣域商業建設行動工作的直接責任主體,對本地區縣域商業建設行動及資金使用負總責,組織制定縣域商業建設行動日常監管方案,建立自查自糾、重點項目、資金管理等監管工作臺賬。定期開展現場監督檢查,提出整改要求。對上級檢查、自查等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認真落實整改。加強項目資產的監督管理??h級商務主管部門需建立完善的信息報送機制,按月報送信息,并形成季度、年度工作報告。
第三條 工作紀律。項目監管工作人員在開展日常監管過程中,須嚴格遵守有關工作紀律:
(一)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遵循科學客觀、獨立公正、以事實為依據的原則進行監管、檢查。
(二)本著認真、嚴謹、負責的態度,根據各級關于縣域商業建設行動有關要求,開展監督管理工作。
(三)對監督管理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未征得項目實施單位同意,不得將項目有關的文件、資料和數據對外提供或發表。
(四)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其實施細則,不得向被評價單位索取、攤派任何費用,不得收受被評價單位贈送的禮金、禮券、購物卡、土特產等財物,不得接受被評價單位安排的宴請、旅游、娛樂等活動。
(五)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
第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皖商辦建函〔2022〕288號同時廢止,執行期限暫定至2025年12月31日。
本辦法由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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