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疑難解答
一、市級高企
各區(功能區)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市級高企申報的受理、認定、評審等工作,各區(功能區)須于6月30日之前完成本年度擬認定通過企業的公示并報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國家高企
各區(功能區)主管部門負責對申報企業進行宣傳指導和服務工作,并對區內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匯總,統一報送至天津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高企認定辦)
(一)到期應重新認定高企
1.范圍
一是2011年認定為高企,2014年經過復審,2017年需重新認定的高企(證書編號為GF201412000001—GF201412000112);
二是2014年認定為高企,2017年需要重新認定的高企(證書編號為GR201412000001—GR201412000664)。
2.時間安排:常態化受理,按一個批次評審,市高企認定辦接收申報材料截至日期為7月31日。
安徽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熱線:198 5510 8681
(二)新申報認定企業
1.范圍:首次申請認定的企業
2.時間安排:常態化受理,分兩個批次評審,市高企認定辦接收申報材料截止日期分別為5月31日和9月30日。
(三)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企業按照《管理辦法》和《工作指引》的有關要求,進行程序組織和材料申報,紙質材料上報至所在各區(功能區)科技主管部門,請各區(功能區)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核實后,按照統一格式出具匯總表并加蓋公章,在規定時間內報送。
1.報送一本紙質高企申報材料(專項審計報告為原件);
2.書脊位置注明新認定/重新認定、企業名稱、所屬領域、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國稅或地稅);
企業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利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管理網”系統中的8M附件,重點上傳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年度財務報表、專項審計報告、知識產權證書、人員花名冊、成果轉化能力證明材料、創新性證明材料等主要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