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項目申報通知
關于開展2021年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和關于知識產權工作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推進知識產權強省戰略實施,進一步發揮商標品牌的引領推動作用,助推實體經濟和民營經濟發展,根據《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推介辦法》,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推介委員會決定開展2021年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推介活動?,F將2021年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商標品牌示范企業政策代理免費咨詢:198 5510 8681 0551-65300518
一、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為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法人企業;
(二)品牌管理機構、制度和檔案健全,品牌管理專兼職人員落實,積極協助政府部門保護和管理品牌;生產經營的產品(商品)或服務,消費者認同度較高;
(三)近兩年使用自主品牌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品牌商品近兩年的銷售 額、納稅額和利潤額等主要經濟指標在省內或者省外同行業位居前列,且成長性好;
(四)使用該品牌商品在省內或者省外同類商品中質量和售后服務優良,并在相關公眾中具有較高知名度和良好的市場信譽;
(五)連續使用自主品牌三年以上,權屬無爭議;
(六)注重環境和生態保護,低能耗、無污染,重視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具有可持續發展潛力;近兩年,企業無重大環保違法,未因使用該品牌商品質量安全問題而被行政處罰;
(七)企業已經被認定為著名商標、馳名商標及已經被推介為"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者不在申報之列;
(八)遵守社會公德,支持公益事業,建立和諧勞動關系,勇干承擔社會責任,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品牌美譽度和較為 完善的服務體系。
二、組織實施
( 一)申報工作采取自愿免費申請,逐級推介的方式進行,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推介委員會統一受理申請。
(二)申請企業要按照《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推介辦法》要求,認真填報《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推介申請表》及相關材料;將申請表紙質版及有關材料依次裝訂成冊連同申請企業簡介(電子版)一并報送當地有關部門; 申請表和相關材料清單詳見附件。
(三)請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部門協助組織開展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的培育、推介、申報工作,收集整理申報單位申報表和相關材料,按時間要求報送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推介委員會,并提交2份申請企業匯總表。
三、時間安排
11 月9日(星期二),受理黃山市、池州市、銅陵市、宣城市、廣德市企業申請。
11月10日(星期三),受理淮北市、毫州市、宿州市、阜陽市、淮南市企業申請。
11月11日(星期四),受理蚌埠市、滁州市、六安市、安慶市、宿松縣企業申請。
11月12日(星期五),受理合肥市、蕪湖市、馬鞍山市企業申請。
逾期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請各有關單位認真組織開展 2021 年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的培育、推介、申報工作。申請企業申請材料確保真實、完整,保質按時上報,同時需指定申請工作聯系人,具體負責申請有關工作。對在推介等過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行為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或通報有關部門和管理機構處理。
附件2
申請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需提交的材料清單
1.《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申請表》。
2. 申請人主體資格證件復印件(加蓋企業印章)。 3. 自主品牌權屬證書復印件(加蓋企業印章)。
4.使用自主品牌的產品和包裝照片以及廠房、生產設備、產品營銷廣告照片(頁面加蓋企業 印章)。
5.自申請之日起前兩年的經濟指標材料,如審計報告或者統計、稅務以及有關經濟主管部門提供的相關材料。
6.縣級以上有關部門或者組織關于該品牌企業近兩年無質
量安全和環保問題的相關材料。
7.企業近兩年獲得的市級以上榮譽證書復印件(加蓋企業印章)。
8.其他材料(如網店經營照片、大宗銷售合同復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