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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市質量強市政策共有16條,涉及質量獎、企業標準、知識產權、品牌培育等等,補助金額多,具體獎勵標準是這樣的。
1、加大質量獎獎勵。對獲得中國質量獎、省政府質量獎和阜陽市政府質量獎企業分別給予3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省政府質量獎提名獎和阜陽市政府質量獎提名獎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支持設立檢驗檢測機構。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設立檢驗檢測機構, 對上年度以來在我市注冊成立并取得相應資格的檢驗檢測機構,設備投資總額在200萬元-500萬元的,給予15萬元一次性獎補;設備投資總額500萬元以上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達成1個以上國際檢測認證實驗室互認的檢驗檢測機構,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補。
3、支持企業開展自愿性認證。對獲得質量管理體系9000認證的企業,給予1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對獲得其他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給予認證費用50%的一次性資助, 單個企業高補助額不超過3萬元。經第三方認證,獲得國家知識產權規范管理體系認證的(含重新認證)一次性資助6萬元。對申請測量管理體系認證AAA級、AA級、A級創建并獲得測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7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4、支持企業開展標準制定。對牽頭制定(排名第一位)并通過認定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省級”“團體標準”的企業,每項分別給予100萬元、60萬元、50萬元、3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牽頭制定(排名第一位)并通過認定的“地方標準市級”的企業,每項分別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參與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排名第二位、第三位的企業,分別按照第一位獎勵標準的50%、30%獎勵。對牽頭修訂(排名第一位)并通過認定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省級”“團體標準”的企業,每項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牽頭修訂(排名第一位)并通過認定的“地方標準市級”的企業,每項分別給予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參與修訂排名第二位、第三位的企業,分別按照第一位獎勵標準的50%、30%獎勵。
5、優化知識產權授權獎勵。對于國內授權專利,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獎勵1萬元;獲得授權的實用新型專利,每件獎勵0.16萬元(無代理機構代理及外地引進專利的減半獎勵)。發明專利當年授權量達到5—9件的企業,另給予5萬元獎勵;當年授權量達到10件以上的,另給予10萬元獎勵。發明獲得高考自主招生加分的,每生另給予0.5萬元獎勵。發明專利年費給予全額資助,上級和本級資助不超過實際繳納的年費,每年兌現一次。對國際發明專利,通過PCT國際專利申請并獲得國際檢索報告的,資助2萬元(歐美日韓以外地區減半,下同),獲得授權后再資助4萬元,每件國際發明專利多資助在2個國家申報。對國內實用新型專利獲得國外授權的,每件資助1萬元,多享受2個國家授權資助。
支持商標注冊。對企業、行業協會及個體工商戶注冊的商標每件給予0.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的,每件按注冊費的50%給予補助,高不超過5萬元。
獲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證書、軟件著作登記權證書的,分別給予每件5000元、300元獎勵。
6、加強專利維權保護,鼓勵專利權利人維護自身及利害關系人的合法權益,對維權產生的實際維權費用(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給予30%資助;省內案件高不超過5萬元,跨省案件高不超過10萬元,涉外案件高不超過20萬元。
7、加大高價值專利獎勵及高價值專利培育。對獲得國家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60萬元、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省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及省金獎、銀獎的專利,分別給予專利代理機構6萬元、4萬元、3萬元及2萬元、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經國家、省知識產權局認定為高價值專利的企業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5萬元(有配套要求的按配套要求執行)。為促進高價值專利培育,對當年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后續技術提升研發每件資助1萬元;對于國防發明專利、我市在校生的原創發明專利,每件發明專利資助提升20%。
8、大力推動專利有效運用。支持專利產業化,每年安排不低于50萬元用于專利產業化研發資助,年終由企業提出申請,經評審優選5—10個專利產業化效益好的專利項目給予資助。享受科技成果產業化獎勵的,不重復享受專利產業化獎勵扶持政策。支持開展知識產權(專利)產業導航、評議、預警活動,對知識產權(專利)產業導航、評議、預警項目的導航、評議、預警費用,通過驗收后,分別給予15萬元資助。
9、積極開展知識產權金融服務。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以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方式融資,對企業知識產權質押貸款額達到300萬元以上的,給予企業貸款擔保費50%、高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對開展專利質押的擔保機構,擔保額達2000萬元以上的,在阜陽市獎勵的基礎上,給予擔保機構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獎勵。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企業,給予評估費用50%的資助,上級和本級累計資助高不超過3萬元。對企業開展的專利保證保險,上級和本級資助累計不超過保費的60%;對其他類型專利保險,上級和本級累計資助不超過實際繳納的保險費用。
10、促進知識產權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服務機構培育扶持。對在我市新成立(設立分支機構),在知識產權部門備案,獲得代理資質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一次性給予3萬元(2萬元)資助,績效考核合格的,給予10萬元獎勵。服務機構為企業開展知識產權托管服務,托管企業達40家以上,且當年發明專利申請量達到260件、300件以上,給予10萬元、12萬元獎勵。沒完成當年上報目標任務的,不予獎勵。本年度授權發明專利60件以上的服務機構,給予10萬元獎勵。沒完成當年上報目標任務的,不予獎勵。開展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在我市企事業單位工作一年以上,通過專利代理師考試的人員,給予5000元獎勵;通過專利工程師職稱評定(初、中、高級)的給予3000元獎勵;加大專利聯絡員隊伍建設,對直接指導企業申請發明專利的專利聯絡員或專利工程師,每件發明專利授權后,給予200元獎勵。
11、支持企業爭創品牌產品。對獲批地理標志產品的單位,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2、支持知識產權品牌培育。加大專利品牌培育。對新認定(含復核重新認定,下同)的國家級、省級、阜陽市級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5萬元資助;獲得相應級別的示范培育(試點)企業給予15萬元、5萬元、2萬元資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和阜陽市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貫標企業分別給予15萬元、6萬元、2萬元資助;獲得相應級別的優勢培育(試點)企業分別給予8萬元、3萬元、1萬元資助。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阜陽市級知識產權示范園區(示范學校、規范化市場等)分別給予所在園區管委會(示范學校、規范化市場等)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阜陽市級知識產權試點園區(試點學校、規范化培育市場等)分別給予所在園區管委會(試點學校、規范化培育市場等)10萬元、5萬元、2萬元獎勵。新獲批(備案)的國家級、省級、阜陽市級知識產權聯盟、知識產權(維權)保護中心等分別給予15萬元、6萬元、2萬元資助。
加大商標品牌培育。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準注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單位給予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批的國家級、省級專業商標品牌基地管理組織給予50萬元、20萬元的獎勵, 用于基地商標品牌規劃、建設、發展和保護等工作。
13、支持標準品牌培育。對承擔國家級、省級、阜陽市級標準化示范(試點)建設并通過驗收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通過標準化良好行為AAAA級、AAA級、AA級確認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榮獲“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安徽省標準創新貢獻獎”的項目,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采用國際標準產品標志證書的企業,每取得一個采標證書,給予0.5萬元獎勵,單個企業采標獎勵總額不超過1萬元。
14、支持誠信計量建設。對確認為誠信計量示范單位 AAAA級、AAA級、AA級的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1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5、支持工程質量品牌創建。對獲得“魯班獎”“詹天佑獎”等國家優質工程獎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按獲獎單體工程中標價的2%給予施工企業獎勵,按監理費用的4%給予監理企業獎勵;社會投資建設項目給予企業100萬元獎勵。對獲得“黃山杯”優質工程獎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按獲獎單體工程中標價的1.5%給予施工企業獎勵,按監理費用的3%給予監理企業獎勵;社會投資建設項目給予企業30萬元獎勵。對獲得“潁州杯”優質工程獎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按獲獎單體工程中標價的1%給予施工企業獎勵,按監理費用的2%給予監理企業獎勵;社會投資建設項目給予企業10萬元獎勵。
16、支持名牌出口商品企業、誠信企業。對獲評中國名牌出口商品、安徽省名牌出口商品、安徽省誠信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