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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申報時間:
請各單位依據通知要求,積極組織開展本轄區安 徽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的培育、推介、申報工作,各單位根 據申請企業指導數名額,負責收集整理申報單位、申報表和相關材料,于11月20日前報送市局知識產權應用服務處,并提交兩份申請企業匯總表。
蚌埠市政策咨詢: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步)
蚌埠市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申報條件:
1、申請人為住所地在蚌埠市行政區域內的法人企業;
2、品牌管理機構、制度和檔案健全,品牌管理專兼職人員落實,積極協助政府部門保護和管理品牌;生產經營的產品(商品)或服務,消費者認同度較高;
3、近兩年使用自主品牌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品牌商品近兩年的銷售額、納稅額和利潤額等主要經濟指標在省內或者省外同行業位居前列,且成長性好;
4、使用該品牌商品在省內或者省外同類商品中質量和售后服務優良,并在相關公眾中具有較高知名度和良好的市場信譽;
5、連續使用自主品牌三年以上,權屬無爭議;
6、注重環境和生態保護,低能耗、無污染,重視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具有可持續發展潛力;近兩年,企業無重大環保違法,未因使用該品牌商品質量安全問題而被行政處 罰;
7、企業已經被認定為著名商標、馳名商標及已經被推介為“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者不在申報之列;
8、遵守社會公德,支持公益事業,建立和諧勞動關系,勇于承擔社會責任,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品牌美譽度和較為完善的服務體系。
蚌埠市商標品牌示范企業申報程序:
1、轄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負責通知本轄區符合申報 條件的企業,采取自愿免費申請,逐級推介的方式進行,最 終由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推介委員會統一受理申請。
2、符合申請條件企業要按照《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 企業推介辦法》要求,認真填報《安徽省商標品牌示范企業 申請表》(見附件2)及提交相關材料清單(見附件3);同時將申請表紙質版及有關材料依次裝訂成冊連同申請企業
簡介(電子版),一并報送屬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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