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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蕪湖市南陵縣政府質量獎項目申報評審正式開始,此次申報截止時間11月23日,那么此次申報原則和申報條件有沒有變化呢?相關申報細則內容請往下看~
南陵縣政府質量獎申報原則:
縣政府質量獎的申報遵循公開、公正、公平、企業自愿和不增加企業負擔原則。
南陵縣政府質量獎申報評審依據和評審方式:
縣政府質量獎評審標準采用《卓越績效評價準則》(GB/T19580)和《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GB/T19579)的最新版本。評審內容包括:“領導”、“戰略”、“顧客與市場”、“資源”、“過程管理”、“測量、分析與改進”、“經營結果”等7個部分,總分為1000分。
評審方式:材料審核和現場審核。
南陵縣政府質量獎申報條件:
(一)企業申報縣政府質量獎,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在本縣行政區域內合法注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滿3年;
2. 建立并實施卓越績效等先進管理制度,質量管理體系健全;
3. 具有卓越的經營業績和社會貢獻,經營規模、實現稅收、利潤率、總資產貢獻率等在2020年位居市內同行業前列;
4. 在質量水平、創新能力、品牌影響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并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
5. 獲得鎮、開發區管委會或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推薦。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政府質量獎的申請:
1. 不符合國家節能、環保等產業發展政策的;
2. 未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的相應資質的;
3. 近3年內發生重大質量和安全生產事故(事故等級按行業規定界定),或存在重大有效投訴的;
4. 近3年內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
5. 近3年內企業存在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
6. 近3年內發生虧損的;
7. 近3年內存在失信行為記錄的;
8. 近3年內存在涉稅違法違規行為的;
9. 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的。
代理申報免費電話:18755150066(微信同號)QQ:2885218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