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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滁州市級眾創空間備案工作正式開展,有關滁州市眾創空間備案申報好處條件及績效評價通知事項如下:
1. 各縣(市、區)科技局,滁州經開區經濟運行局、中新蘇滁高新區經濟運行局負責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注冊成立日期須在2019年11月30日之前,在孵企業、創業團隊注冊為新企業等相關信息統計截止時間為2020年11月30日)進行申報,并認真做好申報指導、材料審核、信用核查、實地核查和推薦上報等工作。
2. 各申報機構填報市級眾創空間申報書,填寫完成后打印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于2021年1月5日(星期二)前報送至所在轄區科技主管部門。
3. 各轄區科技部門于1月7日(星期四)前,將市級眾創空間推薦材料(紙質原件一份)報送至滁州市科技局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科,逾期不予受理;推薦材料包括:推薦表、市級眾創空間申報書。
4. 各申報機構須如實填寫申報材料并提供真實、清晰的相關材料復印件,如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將按相關規定處理。各轄區科技部門存在把關不嚴等未履職盡責的,將視情進行約談、通報批評等。
滁州市眾創空間備案政策解答:15855199550(微信同號),0551-65300128
滁州市眾創空間備案好處
1、對經認定的市級、省級、國家級眾創空間,市級財政給予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建設補助,認定級別晉升的按各級補助標準級差追加補足,用于初期開辦費用、服務平臺建設、設備購置等。
2、對經認定的眾創空間按照場地面積、服務能力和孵化績效情況,給予20萬元、15萬元、10萬元分檔績效補助,用于眾創空間的房租、寬帶接入費、公共軟件、開發工具、創業培訓、項目路演、中介服務等眾創空間運營費用。
滁州市眾創空間備案條件
1.設立專門運營管理機構,具有滁州市內注冊獨立法人資格,相關運營主體及法人社會信用記錄良好,成立并實際運營12個月以上。
2.擁有可自主支配的服務場地(屬租賃場地的,應保證從申請備案時有3年以上有效租期),場地面積不低于500平方米的,或提供創業工位不少于30個;同時具有能夠為創業者使用的公共接待、項目展示、會議洽談等公共服務場地及相關設施;提供創業工位和公共服務場地面積不低于眾創空間總面積的75%。
3.眾創空間的入駐對象為以技術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為特征的創業團隊、初創企業或從事軟件開發、硬件研發、創意設計的創客群體及其他群體。入駐創業團隊和企業總數不低于10家,且入駐創業團隊每年注冊成為新企業數不低于3家。創業團隊主要研發、辦公場所,企業注冊地和主要研發、辦公場所均須在本眾創空間場地內。企業入駐時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創業團隊和企業孵化時限原則上不超過24個月。
4.擁有職業化的服務隊伍,須有3名以上專業孵化服務人員(指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經驗或經過創業服務相關培訓的眾創空間專職工作人員)、2名以上創業導師(指接受眾創空間聘任,能對創業企業、創業者提供專業化、實踐性輔導服務的企業家、投資專家、管理咨詢專家等),形成規范化服務流程。
5.擁有高效的服務體系和資源整合能力。有實用的各類培訓師資用于開展創業培訓,能夠為創業者提供注冊、培訓、法律、財務、物流、融資等相關的一站式便捷服務。每年開展的創業沙龍、路演、創業大賽、創業教育培訓等活動不少于8場次。
6.眾創空間管理制度健全。擁有高效合理的創新創業項目入駐、退出制度,不斷引進更多優質項目孵化轉化。擁有以入駐項目為出發點,聚焦項目創意轉化、孵化培育、成長促進等各個階段,為創業者提供技術支撐、融資對接、團隊組合、產品發布推介、專利審查、產權保護等一系列孵化服務的運行管理制度。
滁州市眾創空間備案流程
1.各眾創空間向所在地(縣、市、區、經開區、蘇滁高新區)科技部門提出申報,由所在地科技部門初審后報市科技局。
2.市科技局對相關責任主體進行信用核查,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實地核查。
3.市科技局對經研究并公示無異議的眾創空間,以市科技局文件形式備案為市級眾創空間。
滁州市眾創空間績效評價指標
1.當年新增在孵創業團隊和企業數、當年新增在孵創業團隊和企業數占當年在孵創業團隊和企業數的比例。
2.當年新增入駐創業團隊注冊成為新企業數、當年新增入駐創業團隊注冊成為新企業數占當年在孵企業數的比例;
3.在孵企業當年新增授權知識產權數、當年在孵企業平均每家新增授權知識產權數。
4.在孵企業當年營業收入額,當年在孵企業平均每家營業收入額。
5.在孵企業吸納就業總數,當年在孵企業平均每家吸納就業人數。
滁州市眾創空間評價方式
1.被評價單位對照相關評價指標按要求上報材料。
2.市科技局牽頭組成考核組對被評價單位進行資料審查和實地復查,依據具體評價指標對各眾創空間進行評分,根據得分情況核定績效評價結果,依次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滁州市眾創空間績效評價結果運用
1.對年度績效評價為優秀的單位給予相應獎勵,并優先推薦至省科技廳備案。
2.對年度績效評價結果認定為不合格的,或不符合市級眾創空間備案條件的,給予一年時間進行整改,連續兩年不合格或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市級眾創空間備案。
3.在同一物理空間單個運營主體運營多個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每年只給予運營主體一次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