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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一般由宣城市科技局組織開展的,屆時會統一出臺文件。一般宣城市科技計劃項目有這些:市財政科技資金項目、自籌資金項目;項目類別有:面上攻關、科技扶貧專項、科技創新戰略與軟科學研究專項。針對每個項目都規定的不同的要求和材料,感興趣的企業可免費咨詢電話:13339105710 (微信同號)
申報宣城市科技計劃項目需滿足以下條件:
1.科研誠信記錄良好,未被其他部門列入失信被執行主體聯合懲戒名單。
2.申報單位應為宣城區域內注冊1年以上、建有研發費用輔助帳,具有較強科研能力和條件、運行管理規范、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3.對申報市科技計劃項目資金支持的,申報單位要按照申報項目總預算承諾落實自籌資金。聯合申報的項目需附合作協議,明確各方分工、知識產權歸屬等。
4.項目負責人應具有領導和組織開展創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證有足夠時間投入研究工作,社會信用記錄良好;沒有主持在研市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自然科學基金項目除外)。
5.符合多個專項項目申報條件的單位,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專項項目(有2個及以上申報指標的單位除外)。
6.項目僅限一個承擔單位和一個項目主持人申報,個人不得同時申請主持兩個以上項目。申報時尚在主持市科技計劃項目的人員,不得再申請擔任主持人。
7.同一項目當年通過其它渠道已申請或已獲取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截至申報截止日期(11月15日),承擔的各類科技計劃項目逾期6個月(不含6個月)以上未結題驗收或三年內有終止、撤銷、不通過驗收項目的承擔單位和項目主持人不得申報,嚴重違背科研誠信的單位不得申報。
在形式審查中發現與指南不符或有違背上述七項條件之一的申報項目,取消其參加評審資格。
申報材料有:
1.《宣城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書》、《宣城市科技創新戰略與軟科學研究專項申報書》。
2.附件材料:
(1)宣城市科技計劃項目誠信和廉政承諾書(項目單位法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詳見附件7)。
(2)申報單位相關資質材料;
(3)項目主持人基本情況介紹(附學歷和職稱相關材料);
(4)近年來科技研發活動及成果(查新報告、產學研合作協議、專利證書、新藥證書等);
(5)申報單位研發能力證明材料(高企證書、上年研發經費投入、建有研發機構等);
(6)經審計的3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附注,實際年限不足3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2020年1-9月研發費用輔助賬等材料(申報科技創新戰略與軟科學研究專項只需提供單位上年度財務決算表);
(7)其他相關材料。
所有附件材料的復印件需加蓋單位公章確認有效。
2021年宣城市企業若對上述各項目有興趣可登陸宣城市科技局官網了解,也可咨詢臥濤科技客服手機:13339105710 (微信同號),我們有專業的項目老師免費做解答,也可為企業提供代理服務,歡迎您的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