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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政府質量獎的主要評審程序包括:申報企業資格審核、專家評審組進行材料和現場評審、評審委員會審議提出候選名單、擬獎勵名單公示、市質量工作聯席會議領導小組審核后報市政府批準、公布。蕪湖市政府質量獎每兩年評審1次, 每次授獎總數不超過8家企業,競爭激烈,現在一起來看看蕪湖市政府質量獎申報的條件吧!
蕪湖市政府質量獎申報指導熱線15855157003(微信同號)
蕪湖市政府質量獎申報時間:
即日起至2021年5月30日。
蕪湖市企業申報市政府質量獎,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合法注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滿3年;
(二)建立并實施卓越績效等先進管理制度,質量管理體系健全;
(三)具有卓越的經營業績和社會貢獻,經營規模、實現稅收、利潤率、總資產貢獻率等在上年度位居市內同行業前列;
(四)在質量水平、創新能力、品牌影響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并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
(五)獲得縣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或市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推薦。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其政府質量獎的申請:
(一)不符合國家節能、環保等產業發展政策的;
(二)未取得法律、法規規定的相應資質的;
(三)近3年內發生重大質量和安全生產事故(事故等級按行業規定界定),或存在重大有效投訴的;
(四)近3年內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
(五)近3年內企業存在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
(六)近3年內發生虧損的;
(七)近3年內存在失信行為記錄的;
(八)近3年內存在涉稅違法違規行為的;
(九)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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