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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陵市市長政府質量獎申報時間預計會在4月份開展,由銅陵市監督管理局負責申報。銅陵市市長質量獎每兩年評選一次,每次獲得正獎和提名獎的組織均不超過3個。已獲得市長質量獎并再次申請獲得同等級獎項的組織不計入獲獎指標。市長質量獎的評選遵循申請自愿、免費和評選科學、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銅陵市市長質量獎評定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定委員會”)負責市長質量獎評選表彰等工作。評定委員會下設秘書處,負責組織市長質量獎申報、評審等日常工作。
銅陵市市長政府質量獎申報條件
(一)在本市區域注冊,且具有3年以上的相應資質或證照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省屬以上組織,可以是二級法人)。
(二)符合環境保護、安全生產、質量安全等法律法規及國家產業導向、節能減排等政策要求。
(三)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已通過GB/T1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其它相關體系認證。在質量水平、創新能力、品牌影響力、經濟和社會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達到省內領先水平。
(四)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近3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及生態損害、公共衛生等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無國家、省級或市級質量監督抽查(檢查)不合格記錄;無其他嚴重違法違規不良記錄(由相關部門界定)。法定代表人無職務犯罪記錄。
(五)獲得縣區政府、銅陵經開區管委會或獲得評定委員會指定的相關行業協會以及有關部門、單位推薦。
項目疑問解答請咨詢電話:0551-65300258
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進行預申報:
1、不符合產業、環保、安全生產、能源、質量等政策的;
2、國家規定應取得相關證照而未取得的;
3、近三年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等事故及重大有效投訴的;
4、近三年產品在國家、省和市級質量監督抽查中出現嚴重不合格的;
5、近三年發生偷稅、漏稅等嚴重失信行為及其他嚴重違反法律法規行為的。
獎勵經費主要用于支持獲獎組織技術改進、經驗交流、人員培訓、推廣宣傳,不得挪作他用。獲獎組織要應用好獎勵資金,持續提高管理水平,積極爭創省級和國家級質量管理榮譽。
銅陵市市長政府質量獎評審內容:
對已受理的申報組織,由評定委員會秘書處組織專家工作組開展評審。
專家工作組對申報組織開展材料評審,形成書面評審報告和評價得分;獲得550分以上的申報組織進入現場評審階段(總分1000分)。
專家工作組開展現場評審時,需根據參評組織現場評審情況,形成書面現場評審報告和評價得分?,F場評價得分為最終評獎依據。
專家工作組根據現場評審結果,擬定獲獎組織名單。正獎需獲得600分以上,提名獎需獲得550分以上。如申報組織均未達到獎項規定分值的,則該獎項空缺。
2021年銅陵市市長政府質量獎申報工作預計會開展,具體有疑問可咨詢電話: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號),臥濤科技專業項目老師做針對性疑問解答,同時根據需求提供代理申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