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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淮南市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如何申報?申報條件及申報流程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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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示范區的基本條件:
(一)貼近縣(區)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政府相關政策配套并推動有力;
(二)以一種或一類優勢、生態、特色、出口農產品為主,具有突出的區域比較優勢,經濟效益顯著;
(三)有龍頭企業或其它經濟合作組織帶動和示范,專業技術推廣服務能力較強;
(四)產業化程度較高,能夠形成較完善的產業鏈條;
(五)示范區有確定的區域范圍,有較好的交通運輸、通訊等外部條件,農業基礎設施配套齊全。
示范區的申報流程和審批:
一、示范區申報工作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受理和截止日期。
二、示范區由建設承擔單位提出申請報告,填寫申請書,內容包括:示范類型、示范區域、示范區建設的年限、目前現狀及項目條件、推廣實施的技術標準、經費來源(包括自籌經費、當地政府投入、有關單位投入、示范區主管單位下撥的建設補助經費等)、實施標準的組織措施、預期目標等。保證單位加具意見后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三、示范區建設實行項目升級制。申報上一級示范區項目的,須是完成下一級示范區建設并通過目標考核合格的項目。
四、示范區項目審批的程序包括:申請、初審、綜合評審。
(一)申請:示范區建設項目由項目承擔單位向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開展示范區工作的申請,并填寫《示范區任務書》。
(二)初審:由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示范區提交的申請和《示范區任務書》的內容進行核查,提出初審意見。初審通過后,作為保證單位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
(三)綜合評審: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初審后上報的申請、《示范區任務書》和初審意見進行綜合評審,并適時進行實地考察評估,擇優列入市級示范區建設項目和作為省級示范區推薦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