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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巢湖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發展若干政策獎補申報開始了,政策內容較多,朋友們可以好好看一下,當然,如果你想要申報下述這些項目的話,歡迎隨時聯系臥濤科技小編咨詢代理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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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巢湖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發展若干政策獎補申報時間:
申報時間為2021年4月28日——5月18日。
二、巢湖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發展若干政策獎補申報條款及材料要求:
按照《巢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0年巢湖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巢政〔2020〕39號)和《關于印發2020年巢湖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巢經信〔2021〕18號)要求,請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申報材料,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報巢湖市中小企業服務中心,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本政策涉及《巢湖市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十條政策》的,由市投資促進中心會同各政策執行部門審核、兌現。
三、巢湖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發展若干政策獎補申報審核程序
項目申報審核按“對口申報、部門受理、第三方審核、媒體公示”的程序執行。
四、巢湖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發展若干政策獎補申報審核時間
(一)扶持范圍:在本市區域內注冊且主體稅種在本市繳納,申請項目在本市范圍內實施、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當年沒有發生被媒體曝光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及環保問題(注:需要市應急管理局及環保部門出具相關證明),信用記錄良好,符合申報要求的企業及政府購買服務的相關主體均可申報。所有申報項目均需所在鄉鎮街道、居巢經開區初審蓋章推薦。
(二)資金安排:統籌安排“產業發展資金”,實行預算管理和總量控制。“事后獎補”單個項目扶持額度超過 50 萬元的(新引進項目除外),申報合肥市政策扶持。“雙創”獎補政策不受以上額度限制。
(三)申報方式:本細則所列各條款兌現實行網上申報 與窗口申報相結合,具體以各政策執行部門發布的操作規程 及申報通知要求為準。各部門須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現場初 審,申報資料不全、不符合審報條件的不予受理;申報材料 初審合格后交第三方審核。涉及到的所有項目政策兌現審核 由第三方組織開展,第三方由市經信局會同市財政局、市場 監督管理局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確定。
(四)審核時限:各部門受理項目申報材料后,在 20 個
工作日內將申報材料整理齊全,提交第三方審核。所有材料在提交之日起 1 個月內審核完畢,第三方必須對企業申報材料的合理、合法、合規性負責。審核結果在巢湖市政府網站上公示, 公示期為 5 天。公示無異議或異議復審后,由市經信局上報市
政府審批,市財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準文件 10 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到位。
五、巢湖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發展若干政策獎補申報條件及申報資料
申報單位須按照申報類型,填寫相應的書面申請或申報 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一)小微工業企業貸款貼息及擔保費補貼
申報條件:對符合條件經市政府推介的優質小微企業。補貼資金實行預算管理和總量控制。同一企業貸款貼息和擔保
費補貼金額,不超過該企業當年財政貢獻(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中市本級地方留成部分。
(二)鼓勵新引進工業項目
1、申報條件:
項目已列入《巢湖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項目已竣工。
2、補助范圍:包括生產廠房、生產設備(二手設備不在補助范圍)、生產線上檢測設備和環保設備的投資。每一項投資按“三單”即合同、發票(不含稅金額)、付款憑證最小值核算補助金額。以發票時間為準,最早認定的發票日期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項目補助期 2 年。
(三)推動企業技術改造
1.申報條件:
項目已列入《巢湖市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
項目已竣工。
2、補助范圍:生產設備(二手設備不在補助范圍)、生產
線上檢測設備和環保設備的投資。每一項投資按“三單”即合同、發票(不含稅金額)、付款憑證最小值核算補助金額。以發票時間為準,最早認定的發票日期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
項目補助期 2 年。
(四)鼓勵企業技術創新
1、推進企業創新示范
申報條件:對新評定的省級、合肥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企業 20 萬、10 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評定的省級、合肥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企業 20 萬元、10 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評定的安徽省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標準化示范企業、安徽省 制造業創新中心的企業,分別給予 20 萬元一次性獎補。上述政策與省、合肥市支持政策不重復享受。
2、提升工業設計水平
申報條件:當年獲得紅點獎、IF 設計獎、G-Mark 獎、IDEA 獎、紅星獎、中國優秀工業設計金獎的工業企業或設計企業,按照與省、合肥市政策不重復享受原則,給予 20 萬元一次性獎補。
3、鼓勵企業創新產品
申報條件:對新評定為安徽工業精品的企業未獲得省、合肥市資金獎勵的,給予企業 20 萬元一次性獎勵;新評
定為合肥市級品牌示范企業給予企業 5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的安徽省新產品給予企業 5 萬元獎勵,每個企業最高獎勵不超過 30 萬元。
4、鼓勵企業振興產品質量
申報條件:對獲得“國際 QC 小組”、“全國質量信得過班組”、安徽省級質量管理小組一等技術成果、合肥市級質量管理小組一等技術成果、合肥市級五星級工業企業現場管理評價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質量管理團隊 20 萬元、20 萬元、10 萬元、5 萬元、5 萬元獎勵。
5、支持服務型制造
申報條件:新評定的省、合肥市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含工業企業、項目、平臺),按照與省、合肥市政策不重復享受原則,分別給予 30 萬元、2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6、支持企業爭創高端品牌
申報條件:對獲得“中國質量獎”“安徽省政府質量獎”“合肥市政府質量獎”“巢湖市政府質量獎”“安徽省制造業高端品牌培育企業”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50 萬元、30 萬元、20 萬元、20 萬元、20 萬元。對新獲得產品質量認證(自愿性)、環境標志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1 萬元。
7、支持標準化建設
申報條件:對主持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企業或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20 萬元、20 萬元、10 萬元;對新參與(排名前三位)制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企業或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8 萬元、8 萬元、3 萬元;對新主持制定省地方標準、市地方標準(以上兩項排名第一位)、團體標準(被政府采信且排名第一)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 5 萬元、2 萬元、2 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企業標準領跑者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補 5 萬元、3 萬元。對獲得 AAAAA、AAAA、AAA、AA、A 級標準化良好行為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15 萬元、10 萬元、5 萬元、3 萬元、1 萬元。
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8 萬元、5 萬元、2 萬元。企業標準對新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組織生產,并獲得采標標志證書的企業, 給予一次性獎勵 1 萬元。對新獲得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HACCP 體系認證的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2 萬元。對新獲得測量管理體系認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體系認證、職業衛生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的企業, 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1 萬元。
(五)提升產業發展水平
1、支持“三首”研發應用
申報條件:對首次被評定為省級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三首)產品的省內研制和省內示范應用企業,給予上級獎勵資金 20%,不超過 50 萬元的配套獎勵。
2、推動生物醫藥產品創新
申報條件:對新進入Ⅲ期臨床試驗的藥品,按照省、合肥市不重復享受原則,單個產品給予企業最高 30 萬元一次性獎補。
3、支持檢驗檢測產業發展
申報條件:加快檢驗檢測認證產業發展,對新注冊成立和持續投資的檢驗檢測機構,年投資總額 500 萬元以上
的,給予 25 萬元獎補;促進檢驗檢測機構參與國際交流,每年達成 2 個以上國際檢測認證實驗室互認的,給予該機構 25 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制造業企業將檢驗檢測業務發包給檢驗檢 測機構的,年度外包總額在 300 萬元以上,按外包總額的 10%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
(六)推動工業互聯網發展
1、促進兩化深度融合
申報條件:對新通過國家級兩化融合標準認證的企業,給予 3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評定的省級、合肥市級制
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企業,分別給予 20 萬元、10 萬元一次性獎勵。
2、支持新型信息消費試點示范
申報條件:對新評定的省級、合肥市級新型信息消費創新產品或新型信息消費體驗中心,分別給予 30 萬元、20 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只獎補一次。對新認定的省級、合肥市級新型信息消費示范項目、工業互聯網 APP 優秀解決方案的企業、按照與省、市政策不重復原則,分別給予最高 20 萬元、10 萬元一次性獎勵。
3、實施“企業上云”計劃
申報條件:經安徽省、合肥市經信部門確定的企業上云服務聯盟成員單位為巢湖市工業企業提供信息化基礎設 施、業務應用系統的云化改造和云端遷移服務,對年服務 20家以上 50 家以下的,給予 20 萬元一次性獎勵。
4、支持“5G+工業互聯網”典型應用
申報條件:對于新評定的省級、合肥市級“5G+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典型應用、優秀案例及解決方案的企業, 分別給予最高 20 萬元、1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七)鼓勵工業企業做大做強
1、支持企業上臺階
申報條件: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 1 億元、3 億元、5 億元、8 億元,增幅超過當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平均增長水平且當年盈利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 10 萬元、15 萬元、20 萬元、25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 10 億元、15 億元、20 億元、25 億元、30 億元,增幅超過當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平均增長水平且當年 盈利的工業企業,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配套獎勵 30 萬元、35 萬元、40 萬元、45 萬元、50 萬元一次性獎勵,每上一個臺階獎勵一次。
2、培育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
申報條件:對首次列入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培育企業和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分別給予上級獎勵資 金的 20%,不超過 50 萬元的配套獎勵。
(八)支持消費品工業高質量發展
1、申報條件:推動消費品企業升級。對本年度認定為省
級消費品工業“三品”戰略示范企業的,按省、合肥市政策不 重復享受原則給予 2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九)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1、鼓勵小微企業提檔升級
申報條件:對首次成功申報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給予 10 萬元一次性獎勵,與省、合肥市政策可以同時享受。
2、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發展
申報條件:經認定為省級“專精特新”的中小企業,按省市不重復獎補原則,對未獲得安徽省獎勵、已獲得合肥市 20 萬元一次性獎補的,巢湖市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支持制造強省建設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 號)的標準再給予 30 萬元的差額補貼。對新認定為合肥市級“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給予 10 萬一次性獎補。
3、扶持微型工業企業發展
申報條件:對 2020 年新辦微型工業企業并自注冊之
日起,穩定經營滿一個年度,營業收入達到 100 萬元以上的,
予以 1 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二)支持企業加強信用建設
1、對新認定的“安徽 AAA 級信用企業”,擇優給予 5 萬元一次性獎勵。
按照企業當年財政貢獻(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中市本級地方留成部分排名前五位給予獎補。
2、對管理規范、信息報送及時的規上企業,經所在地主 管部門推薦,當年給予 3000 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條件:所在地主管部門推薦
(十一)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壯大
1、申報條件:對首次被評選為全國民營經濟 500 強企業,
給予管理團隊 50 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二)支持中小微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1、申報條件:對新認定省級、合肥市級中小企業公共服
務示范平臺、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的,且未享受省、合 肥市政策支持的,分別給予 30 萬元、20 萬元資金獎補。
(十三)投資補助
1、申報條件:在巢湖市注冊的工業企業,到穎東區投資建設項目,按設備投資款的 20%予以補助。
(十四)租賃補助
1、申報條件:凡租賃穎東區建成的扶貧車間或其他用于扶貧廠房生產的企業,前三年分別按租賃費 50%給予補助。
(十五)用工補助
1、申報條件:企業用工經穎東區扶貧辦認可的貧困戶, 給予企業每人每年補助 500 元。
(十六)貸款貼息
1、申報條件:對入駐穎東區的工業企業,在穎東項目新發生的流動資金貸款利息予以財政貼息,標準按人民銀行同期 基準利率對上年實際發生流動資金貸款利息的 70%補貼,并對
企業上年度新發生流動資金貸款擔保費按擔保額1%給予補貼。同一企業貸款貼息和擔保費補助金額,不超過該企業當年上繳的各項稅收總額市級留成部分。巢湖市項目代理免費咨詢熱線:0551-65306190,15855155083(微信同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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