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新企業資訊
安徽省為促進省制造業創新中心(以下簡稱創新中心)健康發展,規范開展創新中心評估(以下簡稱評估)工作,根據《關于完善制造業創新體系 推進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工信部科 〔2016〕273號)、《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考核評估辦法(暫行)》(工信廳科〔2018〕37號)和《安徽省制造業創新中心實施暫行辦法》(皖經信科技〔2016〕227號),制定了關于創新中心評估的辦法,評估結果為優秀的,將優先推薦申報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到時會有資金補助和稅收優惠減免的好處。政策具體了解可咨詢 0551-65300258,下面針對安徽省制造業創新中心評估內容了解一下:
安徽省制造業創新中心評估內容主要包括創新中心建設和運行情況。
建設情況的評估主要是創新中心建設方案提出的建設目標等,主要包括:
(一)創新中心擁有固定研發隊伍和本領域技術專家的情況,以及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
(二)創新中心聚集本領域各類創新主體的情況,包括用戶在內的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聚集本領域內省級以上創新平臺的情況;
(三)創新中心依托公司的股東(或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是否吸收50%以上省內本領域排名前十的企業;依托公司的股東中是否有投資機構或社會資本等參與。
(四)創新中心圍繞行業共性技術建設中試線或中試條件的情況;
(五)創新中心建立市場化運營、成果轉移擴散、知識產權協同運用等機制的情況;
(六)創新中心在研發方向、人才梯隊培養、行業服務、創新能力建設、國際合作等方面是否制定了規劃并有明確目標。
運行情況的評估內容主要包括:
(一)創新中心研發資金投入的情況,以及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成本費用支出總額的比例。
(二)創新中心按照建設方案中明確的技術目標取得關鍵共性技術突破情況,以及新增專利申請數量;
(三)創新中心圍繞行業共性技術需求,自主或合作開展技術創新活動、承擔所在領域的省級以上項目的情況。
(四)創新中心對成員單位現有的儀器、設備等資源共享利用的情況。
(五)創新中心實現共性技術轉移擴散情況;
(六)創新中心主持或參與制定本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團體標準的情況。
(七)創新中心通過技術成果轉化、委托研發和為行業提供技術服務等方式獲得收入的情況,是否已實現盈利以及盈利再投入研發的情況。
創新中心的評估結果分為優秀(≥90分)、合格(60≥-﹤90分)、不合格(﹤60分)三類。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對評估結果予以公布。
評估結果為優秀的,將優先推薦申報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關于制造業創新中心項目可點擊了解:http://kejishenbao.com/display.asp?id=12225),評估結果為合格以上等次的,享受省有關政策支持。
省制造業創新中心評估指標參考表
一級 指標 |
二級 指標 |
指標權重(分) |
指標說明 |
建設目標 完成情況 (40分) |
創新 隊伍 |
8 |
1、創新中心擁有固定研發隊伍,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超過50%,得5分;未達到10%,不得分;10%至50%之間,可按比例得分。 2、擁有本領域院士或行業領軍專家,得3分。 |
資源 聚集 |
10 |
1、創新中心聯盟成員包含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各類創新主體,得5分,未包含各類創新主體的,酌情得分。 2、覆蓋超過50%本領域的省級創新平臺(包括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得5分;未達到50%的,可按比例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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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 成員 情況 |
9 |
1、創新中心依托公司的股東或組成單位有50%以上省內本領域排名前十的企業,得5分;超過要求的,得6分;未達到要求的,不得分。 2、有投資機構或社會資本等參與創新中心建設,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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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試 設備 |
5 |
創新中心建有中試線或中試條件,得5分;有在建的中試線或中試條件,酌情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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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制 機制 |
4 |
創新中心建立了市場化運營、成果轉移擴散機制、知識產權協同運用機制等,得4分;僅建立部分機制的,酌情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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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 目標 |
4 |
創新中心在研發方向、人才梯隊培養、行業服務、能力建設、國際合作等方面制定了規劃的,得4分;僅在部分方面制定規劃的,酌情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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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行情況 (60分) |
創新 資金 |
10 |
創新中心評估期內研發費用總額占成本費用支出總額的比例超過30%,得10分;研發費用比例小于10%的,不得分;10%至30%之間,可按比例得分。 |
共性 技術 |
12 |
1、按照創新中心建設方案中確定的技術目標取得階段性進展,酌情得分,最高不超過10分。 2、創新中心有新增專利申請,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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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 活動 |
12 |
1、創新中心自主或合作開展技術創新活動、實現本領域共性關鍵技術突破,酌情得分,最高不超過7分。 2、承擔本領域的省級以上項目的情況,酌情得分,最高不超過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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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 共享 |
4 |
創新中心充分利用現有儀器、設備等資源,與成員單位之間實現資源開放共享,得4分;初步實現儀器、設備等資源開放共享,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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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擴散 |
7 |
創新中心已向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或通過自行孵化企業,實現1項及以上本領域共性技術的轉移擴散,得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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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 標準 |
5 |
作為主要起草單位制定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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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 情況 |
10 |
1、創新中心開展委托研發、成果轉化、技術服務等業務并實現創收,最高得5分。 2、創新中心評估期內取得盈利,得5分;評估期內基本收支平衡,得2分。 |
以上內容就是安徽省制造業創新中心評估的介紹,關于制造業創新中心評估是優秀的,可以申請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這個項目,到時會優先推薦。更多項目資訊和政策信息請咨詢 13339105710 (微信同號) QQ:2885056880,安徽臥濤根據多年申報經驗,會免費為您做針對性解答,歡迎您的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