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新企業資訊
安徽省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推動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打造“雙創”升級版的意見》(國發〔2018〕32號)精神,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按照高質量發展要求,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通過打造“雙創”升級版,進一步激發創新創業活力,降低創新創業成本,提升創業帶動就業能力,增強科技創新引領作用,優化創新創業服務,破解創新創業融資難題,構筑創新創業發展高地,推動形成線上線下結合、產學研用協同、大中小企業融合的創新創業格局,為加快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提供堅實保障。
(二)主要目標。
——創新創業服務全面升級。市場化、專業化眾創空間功能不斷拓展,創新創業服務平臺能力顯著提升,創業投資持續增長并更加關注早中期科技型企業,新興創新創業服務業態日趨成熟。到2020年,全省孵化器總數達到300家以上,眾創空間總數達到400家以上,在孵企業達到1萬家以上。
——創業帶動就業能力明顯提升。培育更多充滿活力、持續穩定經營的市場主體,直接創造更多就業崗位,帶動關聯產業就業崗位增加,促進就業機會公平和社會縱向流動,實現創新、創業、就業的良性循環?!笆濉逼陂g,全省新增注冊企業70萬個以上,帶動就業200萬人以上。
——科技成果轉化應用能力顯著增強。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能力顯著提高,市場化的技術交易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科技成果轉化載體蓬勃發展,科技型創業加快發展,科技創新與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結合更加緊密,形成多層次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主體。
——大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價值鏈有機融合。一批高端科技人才、優秀企業家、專業投資人成為創新創業主力軍,大企業、科研院所、中小企業之間創新資源要素自由暢通流動,內部外部、線上線下、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水平不斷提升。
二、重點工作
(一)促進“雙創”環境升級,充分激發創新創業活力。
1. 深入推進簡政放權。進一步簡化企業從設立到具備一般性經營條件所需環節,壓縮辦理時間,提高服務效率,2018年底前,全省實現企業開辦時間壓縮至3個工作日以內。試點探索擴大企業簡易注銷的適用范圍、壓縮企業簡易注銷公告時間,支持未開業和無債權債務企業快速退出市場。(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積極推行由政府統一組織對地震安全性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節能評價等事項實行“區域評估”。(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打破行政性壟斷,進一步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全面實施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 營造公平市場環境。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信用承諾、信息公示、信用分級分類、信用聯合獎懲等全流程信用監管機制。(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引導和規范共享經濟良性健康發展,推動共享經濟平臺企業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建立完善對“互聯網+教育”“互聯網+醫療”等新業態、新模式的高效監管機制,嚴守安全質量和社會穩定底線。(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 加大要素保障。加快建設覆蓋全省的整體聯動、部門協同、入口統一、一網辦理的“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和企業群眾辦事“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構建全省統一、多級互聯的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體系,健全數據安全共享交換機制。(省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善適應新就業形態的用工和社會保險制度,加快建設“網上社?!薄#ㄘ熑螁挝唬菏∪肆Y源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省稅務局)積極落實產業用地政策,深入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健全建設用地“增存掛鉤”機制,優化用地結構,盤活存量、閑置土地用于創新創業。(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二)促進“雙創”發展動力升級,大幅降低創新創業成本。
4. 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力度。落實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企業開展研發活動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對個人在二級市場買賣新三板股票比照上市公司股票,按照國家要求對差價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將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享受的免征房產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擴大至省級,符合條件的眾創空間也可享受。(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5. 完善創新創業產品和服務政府采購等政策措施。落實支持創新和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政策。發揮采購政策功能,加大對重大創新產品和服務、核心關鍵技術的采購力度,擴大首購、訂購等非招標方式的應用。(責任單位:省財政廳)
6. 加快推進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落實《支持制造強省建設若干政策》和《安徽省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認定和示范應用管理暫行辦法》,經省認定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對省內研制和使用單位,分別按首臺(套)售價的15%給予補助,合計最高可達500萬元;對本省企業投保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險的,按年度保費的80%給予補助。(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快軍民兩用技術產品發展和推廣應用。發揮眾創、眾籌、眾包和虛擬創新創業社區等多種創新創業模式的作用,引導中小企業等創新主體參與重大技術裝備研發,加強眾創成果與市場有效對接。(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7. 建立完善知識產權管理服務體系。出臺《安徽省高價值專利認定和管理實施方案》,加快形成一批戰略性高價值專利組合。加快建設“江淮知識產權對接交易平臺”。針對電子商務、食品藥品、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重點領域,以及展會、進出口等重點環節開展專利執法維權“雷霆”專項行動,精確、快速打擊假冒專利和重復、群體性侵權行為。積極運用在線識別、實時監測、源頭追溯等“互聯網+”技術強化知識產權保護。(責任單位:省知識產權局)
(三)促進“雙創”主體升級,不斷提升創業帶動就業能力。
8. 調動科研人員創新創業積極性。鼓勵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攜帶科研項目和成果離崗創業,保障離崗創業人員合法權益,消除后顧之憂。健全科研人員評價機制,將科研人員在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取得的成績和參與創業項目的情況作為職稱評審、崗位競聘、績效考核、收入分配、續簽合同等的重要依據。建立完善科研人員校企、院企共建雙聘機制。(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9. 強化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培訓。在全省高校推廣創業導師制,深化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三位一體”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引導高校將創新創業教育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把創新創業教育和實踐課程納入高校必修課體系,允許大學生用創業成果申請學位論文答辯。支持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深化產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積極開展生產性實習實訓。(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0. 健全農民工返鄉創業服務體系。深入推進農民工返鄉創業試點工作,對獲得認定的國家級農民工返鄉創業試點(示范)縣,給予最高200萬元資金補助。支持引導各地建設一批省級農民工返鄉創業示范園,每個園區給予120萬元資金補助。(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建立健全返鄉下鄉創新創業綜合服務機構。(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進一步發揮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的作用,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商業可持續原則對農村“雙創”園區(基地)和公共服務平臺等提供金融服務。(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市和省直管縣應將不低于省下達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總數的2%,專項用于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輔助設施建設。(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11. 完善退役軍人自主創業支持政策和服務體系。加大退役軍人培訓力度,鼓勵有條件的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面向退役軍人開展創業意識教育、創業素質培養、創業項目指導、企業經營管理等培訓。健全退役士兵信息共享機制,積極搭建就業推薦平臺,幫助退役軍人與用人單位更好地實現雙向選擇。大力扶持退役軍人就業創業,落實好現有稅收優惠政策,根據個體特點引導退役軍人向科技服務業等新業態轉移。支持退役軍人參加創新創業大會和比賽。(省退役軍人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2. 提升歸國和外籍人才創新創業便利化水平。加快省級留學人員創業園建設,遴選資助一批高層次人才回國創新創業項目。(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健全留學回國人才和外籍高層次人才服務機制,在簽證、出入境、社會保險、知識產權保護、落戶、永久居留、子女入學等方面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科技廳、省外辦、省公安廳、省知識產權局、各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13. 推動更多群體投身創新創業。深入推進創新創業巾幗行動,鼓勵支持更多女性投身創新創業實踐。(責任單位:省婦聯)進一步落實《促進皖臺經濟文化交流若干措施》,不斷深化皖臺經濟合作。(責任單位:省臺辦)加快建設合肥國家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建設,探索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新模式。(責任單位:合肥市人民政府)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將有創業意愿和培訓需求的勞動者全部納入培訓范圍,針對創業不同群體、不同階段、不同領域,開展更具針對性的創業培訓,打造安徽“階梯式創業培訓”品牌。(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四)促進“雙創”支撐能力升級,持續增強科技創新引領作用。
14. 增強創新型企業帶動作用。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布局建設一批制造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充分發揮創新平臺資源集聚優勢。加大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支持力度,對省認定的專精特新和成長型小微企業,分別給予每戶一次性獎補50萬元。鼓勵中小企業參與產業關鍵共性技術研究開發,持續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培育一批具有創新能力的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壯大制造業創新集群。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創新創業政策制定機制。(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15. 推動高??蒲性核鶆撔聞摌I深度融合。健全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機制,鼓勵科研人員面向企業開展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等,促進科技創新與創業深度融合。推動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共同建立概念驗證、孵化育成等面向基礎研究成果轉化的服務平臺。面向高校、科研院所,每年遴選并立項支持一批創新度高、市場前景好的科技成果,通過與企業聯合開展工程化研發,持續提升全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成熟度。(省科技廳、省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6. 健全科技成果轉化的體制機制。加強科技成果源頭管理,完善科技成果登記統計制度和信息發布機制。大力培育高質量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形成一批專業化、高水平科技中介服務法人實體。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和技術轉移機構等科技中介服務機構、技術經紀人等對國內外先進技術成果進行尋找捕捉,對尋找捕捉科技成果在皖轉化并產生效益的機構給予獎勵。(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五)促進“雙創”平臺升級,全面優化創新創業服務。
17. 提升孵化機構和眾創空間服務水平。支持各地利用閑置廠房、倉庫等,興辦創業苗圃、創業社區、創業咖啡、創新工場等眾創空間,積極引導眾創空間向專業化、精細化方向升級。支持引導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業建設一批順應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趨勢、聚焦細分行業的孵化器,強化創業培訓、技術服務、經營管理和政策指導等功能。加快建設功能完備的加速器,優化提升創業輔導、財務金融、法務咨詢等方面服務。(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18. 搭建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平臺。根據國家部署實施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專項行動計劃,加快培育一批基于互聯網的大企業創新創業平臺、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鼓勵大中型企業開展內部創業,鼓勵有條件的企業依法合規發起或參與設立公益性創業基金,鼓勵企業參股、投資內部創業項目。鼓勵國有企業探索以子公司等形式設立創新創業平臺,促進混合所有制改革與創新創業深度融合。(省國資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深入推進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建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推進供應鏈創新與應用,加快形成大中小企業專業化分工協作的產業供應鏈體系。(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19. 深入推進工業互聯網創新發展。落實工業互聯網三年行動計劃,強化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加快發展工業互聯網。引進培育工業互聯網平臺,形成廣覆蓋、多層次、強功能的網絡平臺體系。實施“皖企登云”行動計劃,推動我省工業企業上云上平臺。推廣總結一批工業互聯網APP優秀解決方案。鼓勵產學研用合作建設工業互聯網創新中心,開展關鍵共性技術研究、標準研制、試驗驗證等。(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 完善“互聯網+”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創新打造“安徽省創業服務云平臺”,及時發布創新創業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進一步降低各類創新創業主體的政策信息獲取門檻和時間成本。(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完善“雙創”線上服務,推動各地建立線上服務平臺,動態掌握平臺內在孵企業信息、融資需求等,精準服務、精準施策。(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21. 打造創新創業重點展示品牌。辦好全國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活動周分會場活動,充分發揮“創響中國”安徽省創新創業大賽、“創客中國”安徽省創新創業大賽、“贏在江淮”安徽省創業大賽、“創青春”安徽青年創新創業大賽、“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安徽省農村創業創新項目創意大賽、中國創新創業大賽安徽賽區比賽等賽事活動作用,加強對賽事活動中優秀創新創業項目的跟蹤支持。積極打造“徽姑娘”“皖嫂”創新創業品牌,不斷提升品牌影響力和社會信譽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團省委、省教育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省婦聯、省科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促進“雙創”金融服務升級,著力破解創新創業融資難題。
22. 引導金融機構有效服務創新創業融資需求。鼓勵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科學細分市場和客戶,為本地創新創業提供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和差異化服務。督促銀行機構完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機制,賦予基層網點更多小微企業貸款的審批發放權限。支持地方法人銀行機構設立科技金融專營部門,制定單獨的績效考核機制、風險定價與容忍機制。強化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的定位監管,培育和發展村鎮銀行。持續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普惠金融體制機制建設。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穩妥開展并購貸款業務,提高對創業企業兼并重組的金融服務水平。(安徽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23. 充分發揮創業投資支持創新創業作用。鼓勵省屬國有創業投資企業加強與國家各類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對接。鼓勵有實力的天使投資人與省內創新創業資源豐富的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及產業園合作,搭建天使投資人與創業企業、創業投資企業的信息交流和合作平臺。支持合肥、蕪湖、蚌埠等市建設創業投資集聚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安徽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4. 拓寬創新創業直接融資渠道。支持發展潛力好但尚未盈利的創新型企業上市或在新三板、省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業投資企業發債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雙創”專項債務融資工具。按照國家股權眾籌風險專項整治工作要求,建立長效監管機制,規范發展互聯網股權融資平臺。(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安徽證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5. 完善創新創業差異化金融支持政策。支持銀行機構完善知識產權評估和風險控制體系,探索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開展外部投貸聯動業務合作,推動科技金融服務模式創新。支持保險公司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知識產權融資提供保證保險服務,發揮融資增信作用。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項目信息合作機制,為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更具針對性和適應性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安徽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促進“雙創”載體升級,加快構筑創新創業發展高地。
26. 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科技創新策源地。高標準規劃國家級合肥濱湖新區,加快建設國際一流的濱湖科學城,全面提升參與全球科技競爭合作能力。加快建設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高水平建成聚變堆主機關鍵系統綜合研究設施等大科學裝置,在量子信息、核聚變等領域形成一批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原創成果,在人工智能、網絡安全、生命科學等領域形成一批引領性、顛覆性技術。加快建設“數字江淮”中心。以全球視野招才引智,引進培養集聚一大批國際水平的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團隊。(合肥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27. 培育創新創業集聚區。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高新技術開發區聚焦戰略性新興產業,構建園區配套及服務體系,大力培育新經濟、新業態、新模式,充分發揮創新創業集群效應。鼓勵符合條件的經濟技術開發區或經濟開發區打造大中小企業融通型、科技資源支撐型等不同類型的創新創業特色載體。積極爭創綜合性國家產業創新中心,提升關鍵核心技術創新能力。加快推進長三角區域協同創新網絡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8. 加快建設“雙創”示范基地。積極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開發園區爭創國家級“雙創”示范基地。支持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蕪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雙創”示范基地加速集聚資本、人才、技術、政策等優勢資源。支持中科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雙創”示范基地加速轉移轉化科技成果,逐步把人才優勢和科技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支持合肥榮事達電子電器集團有限公司“雙創”示范基地以機制創新為驅動,不斷提升品牌價值。積極推進長三角“雙創”示范基地聯盟建設,共享創新創業資源,共建創新創業支撐平臺。推進有條件的“雙創”示范基地積極開展創新創業國際合作。(省發展改革委,合肥、蕪湖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政策統籌。發揮省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聯席會議統籌作用,建立部門之間、部門與各地之間高效協同機制,統籌利用好“三重一創”、制造強省、科技創新等專項資金,促進科技、金融、財稅、人才等支持創新創業政策措施有效銜接。(責任單位:省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根據國家“雙創”發展統計指標體系,做好全省創新創業統計監測工作。(責任單位:省統計局)
(二)加強責任落實。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落實任務分工。開展創新創業痛點堵點疏解行動,梳理制約創新創業的痛點堵點問題,督促限期解決。(各市人民政府、省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強示范引導。深入實施“四送一服”雙千工程,加強對創新創業政策和經驗宣傳,營造良好輿論氛圍。舉辦經驗交流會和現場觀摩會,加強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的推廣應用。(責任單位:各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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