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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記者從安徽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日前,安徽省政府出臺《支持與國內外重點科研院所高校合作的若干政策》,旨在加強與國際著名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國家重點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知名跨國公司實驗室和國內行業龍頭企業科研院所、知名科學家及其科研團隊(以下統稱“大院大所”)合作,為建設五大發展美好安徽提供科技支撐。
支持鼓勵大院大所在設立研發機構
據悉,政策規定對大院大所及其領軍人物在我省設立擁有核心技術、配置核心科研團隊的獨立研發機構、分支機構、科學家工作站、實驗室等(統稱“研發機構”),省在研發機構落戶市支持的基礎上,根據對我省相關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地方經濟發展的貢獻度,按落戶市對研發機構資金支持額度的10%給予補助,高可達1億元。
政策鼓勵大院大所依托在我省設立研發機構開展研發創新活動,明確按研發機構上年度非財政經費支持的研發經費支出額度增量10%的比例給予補助,每個研發機構補助高可達1000萬元;對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等科技計劃項目的研發機構,省從創新型省份建設專項資金中按項目上年實際國撥經費3%—5%給予獎勵,每個項目高可達60萬元,每個研發機構高可達400萬元。
支持大院大所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政策支持大院大所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明確省及所在市政府在土地供給、財稅優惠、績效獎補等方面優先支持大院大所在我省設立科技企業孵化器,對被認定的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依據績效情況,省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大院大所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轉化和產業化,依據績效情況,省按照落戶市資金支持額度的10%給予50萬—500萬元一次性獎勵,獎勵資金的50%用于獎勵有突出貢獻的相關人員;支持大院大所科技人才團隊申報我省扶持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計劃,對入選團隊,省在市支持的基礎上,從創新型省份建設專項資金中以債權投入或股權投資方式,給予300萬—1000萬元支持。
同時,政策鼓勵支持大院大所開展交流合作活動,對大院大所在我省發起、組織高水平學術交流、科技成果交易轉化等活動,省在市支持的基礎上,按市支持資金額度的20%給予獎勵。
支持大院大所設立的研發機構爭創國家級科技創新基地
政策明確對成功爭創國家級科技創新基地的,一次性給予100萬—300萬元獎勵;對成功爭創省級科技創新基地且運行1年后達到要求的的,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
政策規定對大院大所申報我省重大新興產業工程、重大新興產業專項的,省從“重大新興產業工程研發設備購置、重大新興產業試驗工程、重大新興產業專項研制費用等方面進行補助。
支持大院大所設立的研發機構引進高層次人才
政策規定,對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的研發機構,引進高層次人才并確需使用編制的,可由省里調劑部分事業編制供其周轉使用。
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可申請“江淮優才卡”,持卡人可享受無需社保證明購買住房、申請出入境證件、申報省人才項目、本人及家屬落戶等基本服務事項,并可辦理長期簽證、醫療綠色通道、子女入學、申請支撐評審綠色通道等優惠服務事項。
支持各市縣加強與大院大所合作
政策明確對保有、引進大院大所的市、縣(市、區),省在支持創新型城市、創新型縣(市)、創新型鄉鎮創建,開發區升級,省級科技創新及成果轉化平臺建設,科技計劃申報等方面給予傾斜支持。
為充分發揮省內大院大所的作用,政策還明確規定,省內現有大院大所與各市、縣(市、區)對接合作,其新設立研發機構、開展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活動等享受與境外、省外大院大所同等政策待遇。
此外,我省還將發揮社會各方面力量,促成我省與大院大所合作。政策規定對促成大院大所及其領軍人物在我省設立研發機構、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的省內外各類社會機構組織,省在市支持的基礎上,按市支持資金額度的20%給予獎勵,高可達100萬元,獎勵資金的50%用于獎勵有突出貢獻的有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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