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新企業資訊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安徽省聚焦企業關切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安徽省聚焦企業關切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9年1月19日
安徽省聚焦企業關切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聚焦企業關切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的通知》(國辦發〔2018〕104號)精神,進一步優化“四最”營商環境,現結合我省實際,就聚焦企業關切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堅決破除各種不合理門檻和限制,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一)進一步減少社會資本市場準入限制。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牽頭做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在我省的貫徹執行工作,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協調指導督促工作,依托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建立面向民間資本推介項目長效機制,常態化發布面向民間資本推介的項目清單,有關部門和各地按照職責分工盡快在民航、鐵路、公路、油氣、電信等領域,落實一批高質量的項目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和各地繼續規范有序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建設,對經核查符合規定的PPP項目加大推進力度,督促各地依法依規落實已承諾的合作條件,協助項目單位解決前期工作中的問題和困難,協調落實建設條件,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省發展改革委要進一步強化招標投標制度目錄管理、定期評估、動態調整長效機制作用,督促各地、各有關部門依法公開招標投標全過程信息,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堅持不懈地消除對不同所有制企業設置的各類不合理限制和壁壘,嚴格落實《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及相關要求,賦予社會投資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設單位發包自主權。
(二)推動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要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著力加強宏觀信貸政策指導,發揮貨幣政策工具撬動作用,推動小微企業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深入實施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融資專項行動,細化監管措施,提高政策精準度,穩定市場預期。認真落實好支小再貸款、中小企業高收益債券、小微企業金融債券、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相關政策。安徽銀保監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要根據國家和我省制定出臺的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加大信貸支持的相關政策措施,落實銀行業金融機構新增對民營企業的貸款占新增公司類貸款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確保不盲目停貸、壓貸、抽貸、斷貸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防止出現對民營企業隨意減少授信、抽貸斷貸“一刀切”等做法。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要落實金融機構監管考核和內部激勵機制,對小微企業貸款基數大、占比高的金融機構給予正向激勵,確保實現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以下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同比增速,有貸款余額的戶數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要貫徹落實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和小微企業申請的創業擔保貸款按規定給予財政貼息支持,指導各地強化創業擔保貸款貼息資金支持;發揮科技融資擔保機構作用,加大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融資支持力度。各地要通過設立創業啟動基金等方式,支持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創業創新。安徽銀保監局、省稅務局要積極推進稅務和銀行信息互聯互通工作,形成“銀稅互動”,鼓勵商業銀行依托納稅信用信息創新信貸產品,積極推廣“稅融通”等信貸產品,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安徽銀保監局、省市場監管局要督促轄區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堅決取消和查處各類違規手續費,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折不扣執行“七不準四公開”的監督規定,不得向小微企業收取貸款承諾費、資金管理費(銀團貸款除外),嚴格限制向小微企業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減少融資過程中的附加費用,切實降低融資成本。省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投資集團要會同各地、各有關部門加快推進10億元的省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100億元以上的民營企業紓困救助基金、200億元的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基金落地。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省信用擔保集團要持續擴大新型政銀擔業務,到2020年,全省新型政銀擔業務新增額達到1000億元。
(三)清理地方保護和行政壟斷行為。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要按照國家部署,對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政策文件、執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情況進行自查,并向全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2019年,在國家新修訂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暫行)》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出臺《安徽省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省市場監管局要通過經濟壟斷案件、投訴舉報、專項行動、日常檢查等多種渠道,排查行政壟斷案件線索,依法查處和公布行政壟斷案件,糾正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
(四)加強誠信政府建設。各地、各部門要把政府誠信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政府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機制,凡是對社會承諾的服務事項,都要履行約定義務,接受社會監督,沒有執行到位的要有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到位、嚴重失職失責的要追究責任。省發展改革委要推動各地按照國家城市信用監測預警指標體系要求,優化政務誠信環境,提升城市信用建設水平;會同各地、各有關部門,按國家要求組織開展政務領域相關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各地要梳理政府對企業失信事項,提出依法依規限期解決的措施,治理“新官不理舊賬”等問題,研究建立因政府規劃調整、政策變化造成企業合法權益受損的補償救濟機制。同時,要加大政府欠款清償力度。
二、推動外商投資和貿易便利化,提高對外開放水平
(五)切實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公平待遇。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要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以外領域針對外資設置的準入限制,嚴格實施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執行新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實施以在線備案為主的外商投資管理制度,落實《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按要求做好國家對外資企業在政府采購、資金補助、資質許可等方面是否享有公平待遇專項督查相關工作,并抓好問題整改落實。省商務廳要進一步完善省級外資投訴處理機制,及時回應和解決外資企業反映的問題。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要組織各地、各有關部門,在國家規定時限內完成與現行開放政策不符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廢止或修訂相關工作;根據國家立法修法情況,積極做好統一內外資法律法規落實工作。
(六)進一步促進外商投資。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要會同省自然資源廳等有關部門積極推進重大外資項目建設,將符合條件的外資項目納入重大建設項目范圍,或依申請按程序加快調整列入相關產業規劃,給予用地審批等支持,跟蹤了解項目進展,加快環評審批進度,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存在的難點問題,推動項目盡快落地。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要結合我省產業發展實際,積極配合國家開展《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修訂工作。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要認真落實國家關于擴大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范圍等有關要求,做好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動態跟蹤稅收政策實施效果。
(七)降低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和推進通關便利化。省財政廳要會同省市場監管局、合肥海關、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認真落實國務院確定的降低集裝箱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的要求,建立相關工作機制,加強督促檢查,確保落實到位。合肥海關要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落實進口大宗資源性商品裝運前檢驗制度,推行入境“先驗放后檢測”模式,推動貨物進出境“提前申報”,擴大關稅保證保險參與企業。合肥海關、省商務廳要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進一步優化通關流程和作業方式,確保通關環節需要保留驗核證件數量減至48種,整體通關時間在2018年比2017年壓減1/3的基礎上,到2021年持續壓減至1/2。省商務廳要落實國家進口許可管理貨物調整目錄,減去已無必要監管的產品。
(八)落實出口退稅政策,加快出口退稅進度。省財政廳、省稅務局要認真落實國家關于調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等政策要求,做好相關政策的宣傳解讀、動態跟蹤,推動實體經濟降成本,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省稅務局、合肥海關等部門要加強合作,進一步加快出口退稅進度,對信用評級高、納稅記錄好的企業簡化手續,縮短退稅時間;全面推行無紙化退稅申報,按要求將辦理退稅平均時間縮短至10個工作日以內,切實優化對跨境電商等企業退稅服務,提升退稅服務效率。全面推廣電子化退庫,實現出口企業申報、證明辦理、核準、退庫等出口退(免)稅業務網上辦理。落實國家四部委打擊虛開發票、騙取退稅違法犯罪專項行動部署,鞏固“國門利劍2018”聯合專項行動成果,嚴厲打擊沒有實際出口只為騙取退稅的“假出口”等行為,為守法企業創造更加公平的營商環境。
三、持續提升審批服務質量,提高辦事效率
(九)進一步簡化企業投資審批。省發展改革委要牽頭優化投資項目審批流程,按照國家要求,及時發布安徽省投資審批事項統一名稱和申請材料,2019年實現各類投資審批在線并聯辦理。根據國家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文件精神,研究提出安徽省開展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實現政府定標準、企業作承諾、過程強監管、失信有懲戒,大幅壓縮投資項目落地時間。根據國家部署要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牽頭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應急廳、省人防辦等有關部門,及時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工傷保險的意見》等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標準規范省級實施政策文件修訂工作,制定我省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工作方案,精簡取消部分審批前置條件,有關部門要按有關要求推動消防設計審核、人防設計審查等納入施工圖聯審,壓減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限。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要牽頭會同有關部門持續推進工業建設項目45個工作日內完成施工許可審批手續專項行動,按照國家要求全面啟動全流程、全覆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現“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一個系統”實施統一管理、“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
(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省市場監管局要會同有關部門,全面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制定出臺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備案、實行告知承諾或優化準入服務的具體辦法以及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措施,并及時向社會公開。省政府辦公廳要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梳理我省設定的各類審批事項。省市場監管局要會同省稅務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有關部門,積極探索壓縮企業注銷公告時間,支持未開業和無債權債務企業快速退出市場,編制和公布統一的企業注銷操作指南和提交材料規范,提高企業注銷登記效率。
(十一)進一步壓減行政許可等事項。省政府辦公廳要根據國家統一部署,按照“四個一律、兩個全程”的要求,及時做好國務院取消調整行政審批等事項的銜接落實,持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能取消的堅決取消,能下放的盡快下放。要在2019年組織各地、各有關部門開展變相審批和許可自查整改工作,對以備案、登記、注冊、目錄、年檢、監制、認定、認證、專項計劃等形式變相設置審批的違規行為進行整治。要組織有關部門試點開展現有行政許可的成本和效果評估,充分聽取企業、公眾、專家學者的意見,并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完善相關許可。
(十二)完善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和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省級清單編制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優化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清單。省政務服務局要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按要求公布全省各級政府“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審批服務事項目錄;落實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標準規范要求,持續優化安徽政務服務網功能,著力推進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區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實現全省范圍內“一網通辦”,進一步整合移動端政務服務應用,做好“皖事通”移動辦事品牌的宣傳推廣,提升用戶體驗。省政府辦公廳、省政務服務局要督促各地、各部門提升政務服務質量,建立健全政務服務質量檢測和滿意度調查機制并納入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
四、進一步減輕企業稅費負擔,降低企業生產經營成本
(十三)清理物流、認證、檢驗檢測、公用事業等領域經營服務性收費。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要根據國家貨車年審、年檢和尾氣排放檢驗“三檢合一”等政策實施辦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相應具體措施,公布貨車“三檢合一”檢驗檢測機構名單,全面實現“一次上線、一次檢測、一次收費”。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要查處整治公章刻制領域行政壟斷案件,嚴禁各地公安機關指定公章刻制企業,糾正和制止壟斷經營、強制換章、不合理收費等現象。省市場監管局要按照國家要求落實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簡化認證管理單元和認證證書種類,增加認證機構數量,督促降低收費標準,提升認證、檢測“一站式”“一體化”服務能力,提高認證的有效性和公信力。對教育、醫療、電信、金融、公證、供水供電等公共服務領域收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加強日常監管,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收費項目取消后繼續收取或變相收取、越權違規設立收費項目、擅自擴大收費范圍和提高收費標準等行為,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違規收費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十四)整治政府部門下屬單位、行業協會商會、中介機構等亂收費行為。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民政廳要牽頭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進一步清理規范政府部門下屬單位、行業協會商會、中介機構收費行為,堅決糾正行政審批取消后由中介機構和部門下屬單位變相審批及違法違規收費、加重企業負擔等現象。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要督促指導有關部門按照國家部署要求,對本部門下屬單位涉企收費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頓政府部門下屬單位利用行政權力違規收費行為。推動各行業協會開展行業協會商會收費信息集中公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和社會監督。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安徽證監局要落實國家相關要求,規范金融類協會合理收取會費、服務費,減輕企業負擔。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要按照國家部署要求,進一步組織開展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情況檢查,糾正不合理收費和強制培訓等行為,完善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投訴舉報和查處機制。
(十五)規范降低涉企保證金和社保費率,減輕企業負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要牽頭組織有關部門,按照國家部署,清理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或未經國務院批準的涉企保證金,嚴格執行已公布的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和繳納標準,進一步降低涉企保證金繳納標準,推廣以銀行保函替代現金繳納保證金,減少資金占用,減輕企業負擔。省市場監管局要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廠房租金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工作,各地要落實管控責任,切實做好管控工作,嚴厲打擊囤積廠房、哄抬租金等違規行為,對問題嚴重的市縣要嚴肅追究責任。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等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家關于降低企業稅負的政策措施,認真開展稅收政策宣傳解讀,做好減免稅規模定期統計和政策效應分析。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醫保局等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要求,認真落實降低社保費率政策,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五、大力保護產權,為創業創新營造良好環境
(十六)加快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省知識產權局要認真落實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要求,充分發揮我省11個商標受理窗口職能作用,為全省各類市場主體就近注冊商標提供方便、快捷服務,推動各類市場主體申請和使用商標,在市場競爭中培育和打造自主商標品牌。省市場監管局要會同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合肥海關、省知識產權局等有關部門加強網購、進出口等重點領域知識產權執法,深入開展打擊侵犯馳名商標、地理標志商標、老字號商標、涉外商標專用權等專項整治,嚴厲打擊侵犯商標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行為。省知識產權局要加強“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強化網絡交易平臺等市場主體的“第一責任人”意識,引導其在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履行法定管理責任和社會責任。要依法查處網絡侵犯商標專用權等違法行為,強化網上線索發現、源頭追溯、線上線下共同治理,加強跨地域跨部門執法聯動,建立健全線索通報、案件協查、大要案件掛牌督辦等制度。省市場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省司法廳要根據國家專利法修訂進程,跟蹤推進我省專利立法修訂工作,落實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解決知識產權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問題。省商務廳、省知識產權局要牽頭會同有關部門推動“走出去”和產品出口企業商標國際注冊,加強對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海外維權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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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加快落實各項產權保護措施。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要健全完善涉及產權保護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長效工作機制,根據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工作進展,持續進行動態清理。省發展改革委要配合省高院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開展涉產權冤錯案件甄別糾正工作,按要求處理公布產權糾紛申訴案件。
六、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維護良好市場秩序
(十八)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務服務局、省發展改革委要完善事中事后監管制度,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探索智慧監管、包容審慎監管,提高監管的公平性、規范性、簡約性。推進事中事后監管信息“一網通享”,依托“信用安徽”網站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安徽),提供登記備案、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監督檢查、質量抽檢等信用信息查詢和共享服務。推動事中事后監管信息與政務服務深度融合,整合市場監管相關數據資源,加強對市場環境的大數據監測分析和預測預警,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
(十九)創新市場監管方式。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轉變理念,創新工作方法,根據自身職責加強和創新事中事后監管,積極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大數據監管、“告知承諾+事中事后監管”等新型監管方式。省市場監管局要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跨部門聯合抽查,有效整合多個部門對同一市場主體的檢查事項,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認真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質量認證體系建設促進全面質量管理的實施意見》(皖政〔2018〕65號)要求,加強認證監管,規范認證行業發展,大力拓展質量認證覆蓋面,引導企業通過認證,提品質、創品牌。省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及時貫徹落實國家部委出臺的相關領域聯合獎懲備忘錄,2019年底前建立省級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措施清單,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務平臺聯合獎懲系統,推動聯合獎懲措施落地生效。省政務服務局要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和各地,按要求推進我省現有監管信息平臺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互聯網+監管”子系統的互聯互通,確保2019年9月底前與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同步上線運行。
(二十)堅決糾正“一刀切”式執法,規范自由裁量權。省生態環境廳要根據國家和我省關于禁止環保“一刀切”工作意見,實現對不同生態環境守法水平監管對象的差別化管理,對超標企業加大查處力度,對長期穩定達標排放的合法企業減少監管頻次,及時糾正一些地區以環保檢查為由“一刀切”式關停企業的做法,并嚴肅追責。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要依法精簡行政處罰事項,健全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裁量標準,規范裁量范圍、種類、幅度,適時對已經制定實施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和適用規則進行修訂。指導市縣合理掌握行政處罰標準,防止執法隨意、同案不同罰等現象發生。省財政廳要督促將全省各級行政執法機關辦案經費按規定納入預算管理,禁止將罰沒收入與行政執法機關利益掛鉤,對違規行為進行整改和問責。
七、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
(二十一)提高認識,進一步明確抓落實的責任。各地、各部門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將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解決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作為穩就業、穩金融、穩外貿、穩外資、穩投資、穩預期的重要措施,想企業所想,急企業所急,消除制約企業發展的各種障礙,進一步增強企業發展信心和動力,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主要領導同志要親自負責,分管領導同志要具體抓到位,并層層明確落實責任。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細化抓落實的措施,制定落實上述政策的具體實施細則,明確責任人、實施主體、實施時間、實施要求,確保各項政策取得實效。
(二十二)落實市縣政府責任。各市縣政府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認真梳理分析本地區營商環境存在的“痛點”,找準政策落實中的“堵點”,切實承擔優化本地區營商環境的職責,結合實際有針對性地制定出臺落實有關政策的具體辦法。同時,要主動對標先進,相互學習借鑒,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推出更多切實管用的改革舉措,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續創優“四最”營商環境。
(二十三)組織開展營商環境評價。省政府辦公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統計局、省政務服務局要積極對接國家營商環境評價工作,根據《安徽省創優“四最”營商環境評價工作方案》,牽頭構建營商環境評價機制,組織開展多層次評價。每季度對各市政府、省有關單位創優“四最”營商環境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評價,每半年對各地營商環境狀況開展監測調查,每年底開展營商環境滿意度第三方調查。
(二十四)增強政策制定實施的科學性和透明度。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和科學論證,提高政策質量,增強政策穩定性。對企業高度關注的行業規定或限制性措施調整要設置合理過渡期,防止脫離實際、層層加碼??茖W審慎研判擬出臺政策的預期效果和市場反應,統籌把握好政策出臺時機和力度,防止政策效應疊加共振或相互抵消,避免給市場造成大的波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認真落實政府重大經濟決策主動向企業家和行業協會商會問計求策的操作辦法,完善與企業的常態化聯系機制。
(二十五)強化政策宣傳解讀和輿論引導。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常態化推進“四送一服”雙千工程,對已出臺的優化營商環境政策措施及時跟進解讀,準確傳遞權威信息和政策意圖,并向企業精準推送各類優惠政策信息,提高政策可及性。對于市場主體關注的重點難點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預期。要總結推廣基層利企便民的創新典型做法,借鑒吸收國內外有益經驗,進一步推動形成競相優化營商環境的良好局面。
(二十六)加強對政策落實的督促檢查。凡是與上述政策要求不符的文件,要及時進行修訂,防止出現惠企政策被原有規定堵住、卡殼等現象。各地、各部門要按照規定時限,向社會公布落實政策的具體措施,接受社會監督,并進行自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抓好營商環境投訴舉報和查處回應制度落實,及時受理企業投訴舉報,糾正發現的問題,并公開曝光營商環境反面典型案例。各地、各部門要將有關落實情況及時報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將通過“五大系統”督辦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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