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新企業資訊
一、提升創新能力
建設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開展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技術創新和應用示范,為人工智能產業創新發展提供強大知識儲備和技術支撐。
實施人工智能產業創新工程。對技術含量高、市場潛力大的研發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研發費用的50%給予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500萬元。
二、建設支撐平臺
鼓勵企業、科研機構、行業協會等建設高水平人工智能公共服務平臺、開源和共性技術平臺。建立合格平臺服務商目錄和評價制度,以3年為一周期,按照服務范圍、服務內容等,對運營情況好、服務能力強、評定優秀的平臺,分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三檔給予獎勵。
三、支持項目建設
圍繞產業鏈關鍵環節,制定人工智能創新技術和產品導向目錄。對智能傳感器、高端智能芯片、智能制造裝備等項目,按照不超過關鍵設備和系統軟件投入的20%給予補助,省、市(縣)5:5分擔(省與皖北地區7:3分擔),單個項目補助最高2000萬元。對特別重大的項目,采取“一事一議”方式予以支持。鼓勵各市制定專項政策引進導向目錄內的相關項目落戶。
四、推進應用示范
實施“人工智能+”應用示范工程。支持企業研發產品和人工智能場景應用方案推廣,每年擇優評選10個人工智能場景應用示范予以授牌,并按照不超過關鍵設備和系統軟件投入的20%給予應用方補助,省、市(縣)5:5分擔(省與皖北地區7:3分擔),單個項目最高1000萬元。加強協同創新,培育市場化、網絡化的“皖企登云”創新服務生態體系。
五、推動數據開放
制定政府公共數據資源開放清單,推進政務數據資源有序開放。鼓勵企事業單位聯合建設面向教育、醫療、交通、環境、金融等重點領域和中小企業的行業數據開放共享示范中心。根據數據貢獻者數量、共享數據的規模及質量,擇優評選總數不超過20個、每年5個左右的行業數據開放共享示范中心并授牌。
建立省級人工智能計算資源共享名錄。支持省內超算中心等計算資源向社會開放,對使用名錄的中小微企業,根據實際支付使用費價款的30%予以補助,同一單位累計最高補助30萬元。